来源: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作者:admin 时间:2021-04-16 19:45:03浏览141次
2016年湖南省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38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993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501元
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9691元。
3.员工平均年薪:53889元。
4.农林牧渔:31191元。
5.矿业:43045元。
6.制造业:51639元。
7.电、气、水生产供应:61198元。
8.建筑业:44081元。
9.交通、仓储、邮政:61377元。
10.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软件业:69075元。
11.批发零售贸易:46667元。
12.住宿餐饮行业:34654元。
13.金融业:110638元。
14.房地产行业:49956元。
15.租赁及商务服务:44755元。
16.科研、技术服务、地质勘探:57439元。
17.水利、环境、公共设施管理:38235元。
18.居民服务业等服务业:42494元。
19.学历:54595元。
20.卫生和社会工作:70720元。
21.文化体育娱乐业:64992元。
22.公共管理、社会保障、社会组织:49071元。
23.住宿费:一般地区凭票支付
24.伙食补助:100元,湖南省/人/天
说明:
以上第1、2、3项为湖南省统计局发布的2015年统计调查数据。死亡赔偿金和伤残赔偿金参照第1项计算。家属生活费参照第2项计算。丧葬费按第三项计算为六个月的总额。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参照第4-22项计算误工费。
附:2016-2017年度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方法(适应于交通事故、雇员受害等)
一、损失的时间费用(损失的时间收入状况)
1.损失的时间:
包括住院和出院后全休。出院后仍需休息不能工作的,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确定出院后损失的时间。如果受害人伤残并继续丧失时间,丧失时间可以计算到伤残日的前一天(司法鉴定)。
2.收入状况:被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诉讼时需要提供工资报表等证据)。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的劳动者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护理费用(护理时间收入状况护理人数)
1.鉴定意见确定了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
2.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诉讼期间提供工资报表等证据)。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理人员的,参照当地从事同等护理工作的护理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在实践中,我们一般参考损失时间的计算。
3.护理人员数量:原则上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数量。
三.运输费用以官方账单为准。
四、以公务票据为依据的医疗费用。
五、医院伙食补助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100元/人日)确定。
六、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湖南省一般为20-30元/天)。
七、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按照民政部门对假肢和矫形康复机构的意见,确定对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的补偿。一般要求配置国内通用类型。根据辅助器具的使用寿命和我国人口的平均寿命,计算为71岁。
八、伤残赔偿(* *%,*上诉法院所在地去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ur
九、死亡赔偿金(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纯收入标准(以上一年度省级统计公报为准)。60岁以上,每增加1年,年龄降低1年;75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
十、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 20年)。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龄降低1岁;75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十一、丧葬费(上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个月)上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二.精神慰问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精神抚慰金的统一标准,地方法院在确定精神抚慰金数额上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湖南省一般一个伤残等级为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