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作者:admin 时间:2021-04-17 16:18:04浏览104次
计算2016年广东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参考指标为:
城镇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4757元/年;
农村常住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3360元。
广东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医疗费
包括医疗费、医疗费、住院费等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据,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
(二)误工费
1.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参照上一年度同行业或类似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1、按规定的损失时间计算;
2、参照从事同级护理服务的护理人员报酬标准计算。
(四)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所发生的实际费用。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广东省医院伙食补助100元/天。
(六)营养费
根据受害者的残疾程度,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
(七)残疾赔偿金
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城乡居民伤残赔偿:
6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不含75周岁)城乡居民伤残赔偿:
一到十级伤残等级赔偿数额:
1、城镇标准(农村户口补偿按照城镇标准适用):
伤残赔偿=33090元[20岁-(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伤残赔偿指数;
2.农村标准:
伤残赔偿=11669元[20岁-(受害者实际年龄-60岁)] 伤残赔偿指数。
75岁以上城乡居民伤残赔偿:
(八)死亡赔偿金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常用适用仪器的合理成本标准计算。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被扶养人年满18周岁,无劳动能力,无其他收入来源的,按20年计算。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龄降低一岁;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一)丧葬费
按城镇和国有单位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十二)住宿费=150元/天住院天数
(十三)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