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强险赔付条款调整

交强险实施以来,“无责任赔偿”条款一直被车主诟病:明明有人打我,我还要先给他400块钱。原因是什么?此外,为了解决广州小碰撞造成的交通拥堵,去年12月25日实施的小事故“快速赔偿”不够方便,受害者接受率仅占17%。昨日上午,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6项新措施,以平息纠纷,提高“快速赔付”的采纳率。

交强险的“无责任赔付”条款成为最大阻力

8个月内只有17%的小事故被采纳

据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统计,截至今年8月21日,仅有23557起轻微交通事故得到保险公司8个月的“快速赔付”和赔偿;但未依法履行立即清除事故现场、恢复交通义务的事故多达71452起,当事人宁愿被交警处罚。省保险协会负责人承认,“快赔”案件仅占广州市轻微事故总数的17.1%。

据了解,广州出台了速付速赔措施,不少人持赞赏态度。但由于服务点太少(全市只有6个),交通事故协议不好用等等,被指责不方便,影响采纳率。

但是,阻碍“快速、快速支付”顺利实施的最大障碍来自于“无支付责任”条款。该规定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无责任方的承保公司对受害人的身故伤残赔偿限额为1万元,医疗费赔偿限额为16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体现了保护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立法宗旨。但是,很多机动车车主表示难以接受。

六项新举措

倡议1“快速和快速补偿”服务点增加到23个

从今天开始,按照每个区(市)两个服务点的基本布局,广州保险业在全市十个区、两个市全面开通了交通意外险快速理赔服务,新增17个快速理赔服务点,新增去年设立的6个。目前有23个快速理赔服务点,但南沙区还没有设立服务点,因为没有合适的厂家。据悉,23个服务点的选择既要覆盖面广,又要尽可能位于交通便利的主干道附近,而且都是有资质的汽修店或4S店,可以保证保险服务质量。

“无支付责任”400元不再由不负责任的一方支付

广东保监局和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适时推出了代表非责任方为责任方投保的制度。该系统通过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由责任方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垫付非责任方的无过失400元赔偿,然后由非责任方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和责任方承保的保险公司通过内部财务系统解决,使得保险理赔流程更加人性化、高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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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议3帮助车主获得《交通事故协议书》的五大途径

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要求广州市各保险公司在车主购买强制保险或商业机动车辆保险时,每辆机动车辆免费提供2份《交通事故协议书》连同保险单据,供当事人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时使用。同时,每个去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办理理赔的车主,也可以在理赔点领取《交通事故协议书》。市公安局交警部门也在广州金盾网站发布了《协议书》,供车主和司机在网上下载、打印和使用。《协议书》是在非法搬运、车辆中提供的

由于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的数量将增加到23个,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要求所有保险公司如果不能派遣理赔人员到理赔服务点工作,必须委托专业的公众评估机构或其他保险公司调查并确定其损失。核价;或在20分钟内,将公司理赔人员分配到快速理赔服务点进行调查、定损、比价,确保快速理赔的高效率,最大限度的方便业主处理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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