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撞人 交强险该不该赔?

王强(化名)买了一辆二手车,没等拿到驾照就上路了。没想到,买车后不到5个小时,就造成了很大的灾难。他撞上了一辆电动三轮车,打伤了三轮车司机苗,然后逃跑了。昨日上午,被捕的王强出现在石狮市桥西区法院。

“保险公司说王强无证驾驶,交强险无法赔偿。”受害人苗某家属对及事故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责令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29万元,并责令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是否应该对无证驾驶的司机碰撞进行赔偿?诉讼当事人在法庭上辩论。

事件

司机无证驾驶肇事逃逸

2009年5月31日17时许,和朋友张花了1万多元买了一辆二手富康轿车。尽管王强没有驾照,但他从朋友那里学会了开车,并认为自己“开得很好”。当他拿到车后,他开车去了亲戚家。

21点左右,当我们到达西二环与新华路交叉口时,驾驶的车辆与苗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

交通事故发生后,王强扔掉他的车牌逃跑了。然后王强被网络追,今年5月14日被公安机关逮捕。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的说法,王强对这起事故负有全部责任。然而,由于在发生的交通事故,苗被认定为重伤,导致9级残疾。

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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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是否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偿?

经调查,王强驾驶的事故车辆被保险公司投保强保,事故发生时事故车辆仍在保修期内。事发后,保险公司以王强无证驾驶为由,认为其不应承担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责任。庭审中,保险公司和原告意见不一。

保险公司:无证驾驶只交抢救费

在庭审中,保险公司再次驳回了苗家的索赔,理由是王强没有驾照。

保险公司声明,根据2006年国务院发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22条规定,在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交强险限额内支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受害人追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财产损失包括因人身伤亡造成的损失,如伤残赔偿、死亡赔偿等。”据此,保险公司认为本案中事故的发生是由于王强无证驾驶的行为,符合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上述规定。

因此,保险公司只需在支付强险的限额内支付抢救费用,保险公司对此次事故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受害方:保险公司不应“豁免”

原告代理人邢提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根据本规定,只要机动车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就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

“保险公司引用的《条例》中的规定,是为了区分保险公司和作为责任最终承担者的投保人,调整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的关系,而不是第三方的免责。”邢律师认为,保险公司引用的“免责条款”曲解了交强险保障的初衷

该案主审法官郑丽君表示,合议庭评议后,将选择宣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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