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将会提高交强险费率

【东莞交通事故律师网】公安部、中国保监会近日联合发布通知,决定自2010年3月1日起,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通知》要求各保监局和省级公安机关在充分计算论证的基础上,在公安部和保监会确定的费率浮动范围内,明确酒后非法驾驶和酒后驾车的浮动费率标准。

推荐阅读:2021年最新交强险赔偿范围

其中酒后驾驶违章的交通保险费率控制在10%-15%之间,醉酒后驾驶违章的交通保险费率控制在20%-30%之间,累计浮动费率不得超过60%。

经过随机调查,大多数东莞居民同意实施新政策。他们认为,酒驾与机动车保险费率联动的浮动制度,会增加酒驾的违法成本,可以给酒驾施加一定压力,减少酒驾行为。东莞律师保险费率

上一篇:《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2008)
下一篇:面包车的交强险一年需要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