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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顺序是如何确定的

来源:财产继承作者:禹滨海 时间:2021-07-13 15:12:30浏览154次

我国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继承方式。对于自己的财产,当事人可以随意处置。如果老人去世,作为法定继承人,当事人可以继承。具体来说,财产继承顺序是如何确定的?以下是五六懂法网的详细介绍

一、财产继承顺序是如何确定的

1、继承按以下顺序进行: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但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 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2.一般来说,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的份额应该相等。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照顾。

已经对被继承人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并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如果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应分割或分割遗产。如果继承人协商同意,他们可能不平等。

二、遗产继承的类别有哪些

1.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依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继承财产的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强制性规范,除被继承人生前遗嘱外,任何人不得变更。

2.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通过立遗嘱的方式确定继承人及其死后个人财产分配的法律制度。《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1133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3.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后代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而不是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的法律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是基于继承权行使主体应当是实际存在的事实,如果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显然是不可能行使继承权的。为了保护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直系血亲的物质利益和经济利益,设立了代位继承制度。

三、财产继承的注意事项

在法定继承中,除了具有法定继承权的人之外,《继承法》第14条还赋予了一些符合一定条件但没有继承权的人获得一定继承权的权利。由于他们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特殊的依附关系,为了保障人权、弘扬美德,可以适当给予他们一定的继承权,但这种权利绝不是继承权。

1、依靠被继承人供养缺乏劳动能力又无收入来源的;

2.那些更支持死者的人。

此外,应当指出:

1.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照顾。

2.已经对被继承人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不应当分割或者分割遗产。

以上是五六懂法网边肖对财产继承顺序是如何确定的的介绍。有些父母年老体弱时会先立遗嘱明确财产分配。没有留下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顺序从第一顺序的子女、配偶和其他人开始,每一方可以根据财产总额确定自己的比例。原则上是平均分配。当然,给那些生活困难的人更多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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