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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将向父母的借款当“遗产”拒还败诉

来源:财产继承作者:城雪松 时间:2021-07-17 17:37:50浏览57次

来自广西永福县永福镇的朱,向父母借了7万元,用于装修和购买服装店。借钱之后,朱几乎两年没有回家看望父母。父母大为恼火,多次要求朱某还款,但朱某拒绝归还,原因很简单,父母去世后的钱不是弟弟妹妹的?没必要退。朱的父母起诉法院要求偿还贷款。5月17日,永福县人民法院判令女儿偿还借款。

朱的父母年轻时,靠做米业积累了几十万家产,生了两男一女,朱排行老三。2003年,朱嫁到永福镇,想开一家服装店。因为缺少资金,他向父母借钱装修。 第一次,朱某的父母拿出一张2万元的存折,让朱某去取。朱拿到钱后,干脆把服装店翻新了。朱对装修不满意,先后三次向父母借了3万元,彻底装修了这家服装店。2005年3月,服装店正式开业,朱又以没钱进货为由,向父母借了2万元。他的父母二话没说就把它给了朱。

后来朱某的父母得知朱某借钱不是为了买东西,而是为了打牌赌博,一天几百元,一天几千元,于是忙着劝说朱某不要承认。因为朱的父母没有亲眼看到朱打牌,所以他们没有训斥朱就回家了。几天后,有人对朱的父母说,你女儿比你有钱,打牌像个有钱人,朱的父母听后非常生气。

2005年5月,朱某再次向父母借钱时,父母这次没有借给她,并指责朱某。朱恼羞成怒,与父母发生了激烈的争吵,然后愤然离开了母亲的家,再也没有回到母亲的家。

因为女儿的不孝和忘恩负义,父母多次要求女儿还贷。朱没有理会父母的催款,自信满满地说:“你老了还用钱干什么?你死后,钱不是我们的吗?我现在就把钱还给你。你把钱给了两个兄弟,我一分钱也拿不到。”父母气得直哆嗦:“如果我们没死,你想支配我们的财产,没门。”一气之下,一张纸被交给了法庭。

法院认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应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女儿向父母借钱,应当归还,是侵犯他人财产的行为。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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