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产继承作者:莫云韶 时间:2021-07-18 04:07:51浏览93次
1.我去台湾处理。自1988年11月台湾省当局开放大陆同胞赴台湾省探病凭吊以来,大陆继承人如能前往台湾,可亲自前往台湾省要求继承;
2.可以委托台湾省内的亲友接管遗产;
3.第三点委托亲友。可以在第三地(如香港、日本、新加坡、美国、英国等)找客户。).完成委托手续后,委托人将前往台湾省要求继承;
4.委托律师。委托与台湾省律师有业务联系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法律服务公司,他们也会委托台湾省的律师。司法部在香港设立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由香港律师李和多名台湾省律师组成的海峡两岸法律服务有限公司,以及司法部在北京设立的中国国际经济法律咨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