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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再婚给孩子改姓需要哪些材料?离异再婚给孩子办理户口改姓

来源:再婚作者:少修洁 时间:2021-09-20 20:37:29浏览57次

再婚可能涉及给孩子改名,那么你知道离婚再婚后给孩子改名需要哪些材料吗?为了帮助您更好地掌握相关知识,五六懂法网精心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异再婚给孩子改姓需要哪些材料

要改变孩子的姓氏,有两个简单的步骤。

首先,我们需要咨询孩子的亲生父亲,我们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子女年满10周岁的,需要征求子女意见,但子女年满18周岁的,需要征得子女同意;

其次,你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子女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派出办事处办理。户籍机构变更子女姓名前需要双方签字。孩子离婚后改姓氏不是大问题,不仅涉及传统观念,还涉及父母对孩子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双方离婚后子女改姓需谨慎。

二、再婚需要离婚证吗

如果双方离婚后想复婚,需要有离婚证。如果离婚后双方都没有再婚,但离婚一方是和其他人结婚的,还需要带离婚证证明你是单身。离婚后再婚有两种情况:

1.通常情况下,如果男女双方原是夫妻,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后想再婚(复婚),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并出具结婚证

2.经民政局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将向双方出具《离婚证》;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双方没有《离婚证》,只用法院相关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证。

三、再婚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如果中国离婚公民在中国申请再婚,如果其之前的婚姻关系是根据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在外国解除的,其离婚证(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应得到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定认可。被裁定认可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以前的婚姻关系是在外国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不需要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决予以承认,但必须由他居住的国家外交部或外交部,的授权机构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离婚的外国人在中国申请再婚,必须出示离婚证。如果之前的婚姻是根据当地法律通过外国司法程序解除的,应同时提供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前配偶的国籍证明。

如果前配偶是中国,公民,其离婚证(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必须得到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定和承认。被裁定认可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前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以前的婚姻关系是在外国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不需要经过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定认可,但必须经过本国公证处公证,经过本国在外交部或外交部,的授权机构认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直接由本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3.持有中国人民法院一审离婚判决书的一方申请再婚,必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4.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经所在国公证、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的离婚证认证手续,为长期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签发或认证婚姻状况证明。特殊情况应报国内考试

6.与中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按照该条约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使用。

7.申请结婚一方提供的虚假证明或者证明被涂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需携带子女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到相关部门办理。

以上是五六懂法整理的相关资料,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以便在需要帮助的时候能够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有其他问题,请到五六懂法网站进行法律咨询。我们会有律师为您提供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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