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丈夫家庭暴力离婚的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来源:离婚财产作者:admin 时间:2020-03-30 21:40:03浏览141次

丈夫家庭暴力离婚的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分割离婚财产时,应当按照照顾无辜者的原则分割财产。婚姻法规定,过错是指重婚、配偶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所谓离婚过错赔偿制度,是指夫妻因过错方的行为而离婚时,过错方应当向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a)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的原则不仅体现在《婚姻法》的各种法律规范中,也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指南。这一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的分割上,即夫妻双方有权平等分割共同财产,平等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妇女利益的原则。这里的“照顾”不仅可以给予妇女适当的财产份额,而且还可以根据财产类型分配财产,如住房,这是妇女特定生活所特别需要的。毕竟,从习惯性影响、传统因素造成的障碍、女性的家务负担和生理特征等方面来看,女性在离婚后找工作和谋生方面普遍比男性弱,需要更多的社会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益生活、便利生活的原则。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得损害财产的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划分生产资料的共同财产时,应尽可能将其分配给需要生产资料并能更好地发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划分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时,应尽量满足个人的职业或专业需要,以充分发挥物品的使用价值。根据实际需要和充分发挥利益的原则,不可分割的项目归一方所有。分割一方应根据公平原则和离婚时的实际价值补偿另一方。

(4)权利不得滥用的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不得分割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5)如果配偶一方拥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被消耗、损坏或丢失,另一方不予赔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的性质和婚姻生活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离婚赔偿法》规定

《婚姻法》第46条规定,在四种情况下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配偶与另一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1)第28条规定,《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精神损害赔偿适用**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在此基础上,笔者梳理了父亲暴力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内容。由此可以看出,首先,在离婚问题上,夫妻双方的财产需要平等分配,丈夫的家庭暴力属于过错方,所以法院在离婚时会偏袒女方。如果男子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妇女也可以要求男子做出精神赔偿等。更多问题,五六懂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相关推荐

热门关注

popular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