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起诉离婚作者:admin 时间:2021-02-09 09:00:06浏览62次
一、离婚起诉可以撤回吗
离婚后,如果原告违背自己的承诺,可以申请撤诉,即在法院立案受理后、判决前,原告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请求人民法院撤诉。在下列情况下,人民法院将裁定批准撤诉:
(一)申请撤诉的人是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退出是自愿的,而不是被迫的。
(三)回避申请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逃避法律制裁。
(4)申请撤回必须在判决宣布之前提出。
一旦人民法院决定准许撤诉,它将不再继续行使司法权,诉讼将结束。精华阅读:离婚诉讼费多少钱,离婚诉讼中需要达到什么条件才判离婚
在离婚诉讼中,离婚必须满足什么条件我国《婚姻法》第《婚姻法》条第25款将离婚的条件界定为“关系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然而,这只是一个非常普遍的规则,不容易掌握。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于1989年11月21日作出司法解释,名称为:《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这《意见》“量化”或具体化了《婚姻法..点击阅读
二。离婚后我还需要撤回诉讼吗
1、原告提起离婚诉讼,我需要提出离婚撤诉。
2.如果原告有代理人,那么代理人可以撤回诉讼。
3.不按时到庭将被视为撤诉,不按时交纳案件受理费也将被视为撤诉。这些自动撤诉的行为不需要我来处理。
三、离婚撤诉的法律后果
当事人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撤诉,当事人以相同的诉讼请求再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这只是普通案件。
如果是离婚诉讼,在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中,如果没有新情况或新原因,原告将在六个月内不予受理。但是,被告可以无限期地提出离婚。四.诉讼离婚的条件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关系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配偶与另一人同居,即结婚后,男女之一与另一人结婚或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即打骂家庭成员,捆绑、饿死或忽视、抛弃。
(3)赌博、吸毒等恶习,经劝说后,继续有这种行为。
(4)感情不和或分居在另一个地方两年而没有生活在一起。这两年是连续不断的。如果中间有共同的生活,那就不是两年的分离。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