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起诉离婚作者:admin 时间:2021-02-11 09:30:04浏览85次
离婚有孩子的复婚子女与父母关系怎么认定
我国《婚姻法》第27条规定,“本法关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适用于继父或继母及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关系。”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 第二是由于亲生父母的离婚和亲生父亲或母亲的再婚。生身父母的孩子的再婚配偶被称为继父母,丈夫或妻子被称为再婚配偶的孩子的继子女。有三种主要的表达形式:
1.当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长大并独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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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继父母的继子女关系纯粹是直接的姻亲关系,双方没有法律权利和义务。2.当生父或生母再婚时,尽管继子不是未成年人,但他不和继父或继母住在一起,也不是由他抚养和教育的。这种关系也属于纯粹的直接亲和。
3、继子女和继父母长期生活在一起,接受继父或继母的抚养和教育,双方形成养育关系,具有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从而产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上述内容的相关答案,可以得出结论,再婚后,孩子仍属于这种情况,与父母的关系仍可按以前的计算。
如果是另一个人的孩子,那么结婚的情形属于继父和继母。如果你还有相关的法律建议,你可以打电话在线律师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