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起诉离婚作者:admin 时间:2020-05-24 16:54:02浏览80次
**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为无诉讼代理人精神病的离婚案件的批复;**高人民法院对被告为无诉讼代理人精神病的离婚案件能否作出缺席判决的批复;法院能做出缺席判决吗
1975年9月9日,**高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的医院在8月21日[75]人的字上没有。
(1)未确诊为不治之症的精神病患者不易分离;
(2)一方坚持离婚,并应分析病人的病因、医生的诊断结果、目前的症状和群众的意见。如果认为可以决定离婚,在作出决定之前和之后,必须负责任地处理病人的监护权和生命,即另一方或其他人被确定负责确保病人未来的权利和利益。问题的实质不在于法定代表人的有无和缺席判决。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