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起诉离婚作者:admin 时间:2020-05-25 08:00:04浏览82次
10月19日,38岁的年轻女子于兴华(化名)向江苏省姜堰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其53岁的丈夫单克贵(化名)离婚。原因之一是她在16岁被强奸后被迫嫁给了单克贵。几天前,江苏省姜堰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于兴华在向法院提起的诉讼中称,原告16岁时在邻村被单克贵强奸。原告的父母担心她的隐私暴露后她的坏名声,所以他们违背原告的意愿将原告许配给了比原告大15岁的单克贵。
原告于兴华认为,原告被单克贵强奸后,因社会声誉所迫与被告结婚。婚后,他经常被被告毒打。双方未建立任何关系,实际分居6年,符合《婚姻法》离婚条件。因此,法院被要求批准离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