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离婚诉讼律师,面对离婚诉讼时常见的认识误区

来源:起诉离婚作者:admin 时间:2020-05-25 20:27:01浏览108次

1、认为离婚首先会受害

这种想法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实践经验可以证明。从诉讼的角度来看,是否遭受损失主要取决于诉讼前的准备是否充分,证据是否及时收集,法律在法庭上的适用,以及诉讼技巧和经验。

2.如果你有婚外情,离婚是允许的。

婚外情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根据现行婚姻法,“配偶一方与另一方同居”是离婚的法定条件。这里的同居指的是婚外与异性持续稳定的同居。这和婚外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证明有婚外情不一定会导致离婚。一些婚姻聚会邀请一些所谓的私人侦探来调查彼此的婚外情,这往往适得其反。

3.分居两年后或仅在分居两年后才允许离婚

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离婚可以在分居两年后因感情不和而决定。可以看出,分离一定是由情感不和引起的。例如,因工作和学习而分居两年以上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同时,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不是离婚的必要条件,而是离婚的充分条件。如果没有分居,但符合其他法律条件,离婚仍然可以决定。一些夫妻已经分手,但错误地认为他们只能在分居两年后离婚,所以他们要等两年才能提起诉讼,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4.产权登记中的误区

一些婚姻当事人错误地认为,当离婚发生时,将会给出房屋登记人的名字。事实上,如果没有特别协议,婚姻期间购买的房屋将被视为共同财产,无论哪一方以何种名义登记。

5.产权转让的误区

一些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前或离婚诉讼中经常转移或隐藏共同财产,如银行存款、股票、住房登记变更等。相信一切都会好的。事实上,他们经常留下相关证据,也可能由于恶意转移导致财产分享减少。因此,转让财产必须谨慎,手段应该“聪明”。

6.青年损失赔偿中的错误婚姻中的一些女性当事人认为,离婚时男性应该为青年损失支付一定的赔偿。这没有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只有在家庭暴力、重婚和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情况下,法院才能判给违法者婚姻损害赔偿。

7、我不同意,不想离开

一些当事人错误地认为,只要他们坚持不同意离婚,他们就不会决定离婚。事实上,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关系已经破裂,即使法院不同意离婚,它仍然会决定离婚。

8.儿童的错误抚养

一些婚姻的当事人错误地认为在离婚决定后,孩子将直接从另一方转移过来抚养,他们没有义务。事实上,离婚的解除是一种婚姻关系,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能解除,而且双方仍有合法的权利和义务,如监护抚养赡养继承等。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仍应承担抚养费用。

9.离婚后,发现另一方隐瞒了共同财产,不分割就不能主张权利。

根据婚姻法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离婚后发现仍有共同财产未分割的,可以在发现之日起2年内提起分割诉讼。

10."未经家庭协商,法院不能离婚。"

婚姻自由包括婚姻自由和离婚自由,这是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离婚诉讼解决的是夫妻之间的纠纷,而不是父母和近亲之间的纠纷。因此,法院不会主动征求双方父母和近亲属的意见,也不会根据双方父母和近亲属的意见来决定**终结果,尽管离婚案件确实如此

12."离婚可以让你和孩子彻底决裂。"

一些当事方认为,只要法院将子女交给另一方抚养,他们就不再需要履行对子女的义务,并与子女断绝关系。这种想法不仅违反了**低家庭伦理,也违反了法律规定。因为婚姻法规定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不会因为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管孩子是谁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孩子。对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承担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如果原有的抚养费用不足以维持生活或子女生病或上学,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用。如果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一方因疾病、残疾等原因无法继续生活。抚养,或者已经虐待了孩子,另一方也有权要求将孩子换成他自己的抚养。根据法律文件抚养拒绝生孩子的一方将被法院拘留或罚款。情节严重的,也可以构成遗弃罪。因此,父母在离婚后仍必须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13,“既然离婚了,礼物就应该归还。”

在一些地方,男人在结婚前给女人送礼物是一种习惯。离婚后,男人的一些当事人认为赠送礼物的目的是为了和女人结婚。由于离婚迫在眉睫,礼物将失去其实际意义,应该归还给男人。在审判期间,如果结婚时间不长,或者由于对财产的需求而使男子生活困难,法院将酌情判决妇女归还男子的财产。如果法院难以确定妇女获得的财产的性质是一种要求还是一种馈赠,则应将其视为一种馈赠。然而,法律规定,一旦赠与成立,赠与人不得要求返还,因此离婚案件中的赠与一般不予返还。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