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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协助81岁父亲,父亲赠房拒过户儿子诉讼协助得支持

来源:起诉离婚作者:admin 时间:2020-05-31 08:54:02浏览156次

因为儿子结婚了,父母把他们所有的财产都给了儿子,但没有办理房子的过户手续。之后,儿子要求父亲协助办理转学手续,但没有成功。因此,儿子将父亲告上法庭,并要求协助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

近日,江苏省射阳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1992年5月25日,陈老汉和他的妻子以及他们的三个孩子签署了一项协议,把他们的房子给了他们的儿子陈达和陈二。他们都有权住在自己的两个儿子家里。双方签署了协议,陈达也在他们获得的房子里结婚了。陈老汉为其二儿子陈启兴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后,陈达被分配到集资建房。陈老汉出资5.6万元装修房子。其他孩子觉得分配不均。当陈达要求陈老汉协助转移时,陈老汉不同意立即为陈大力办理转移手续。2009年8月,陈达向医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责令其父亲陈老汉协助办理转院手续。审理过程中,陈老汉同意房屋所有人转让房屋所有权,但要求其让房屋所有人终身居住,在居住期间不得出售。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陈老汉及其妻子于1992年与原告陈达及其他三名子女达成书面协议,将他们的两项财产分别交给他们的两个儿子。该协议不违反法律,应被确认有效。孩子们实际上已经获得这份财产很多年了。被告应协助办理移交手续,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应得到支持。被告要求终身居住权符合该协议,医院也应予以支持。据此,被告陈老汉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协助原告陈达办理了争议房屋的过户手续,被告陈老汉有权在该房屋终身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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