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起诉离婚作者:admin 时间:2020-06-01 09:54:02浏览59次
据田先生介绍,二人于2003年1月13日登记结婚。几天后,玛丽回到美国,理由是邀请她的父母参加婚礼。田先生多次与玛丽联系,但玛丽拒绝与田生活在一起。
两人既没有举行婚礼,也没有住在一起。婚后双方没有共同财产,也没有子女,婚姻关系形同虚设。2009年4月16日,田先生到法院要求离婚。
庭审期间,田先生向法院提交了原结婚证、玛丽宣誓证、单身证明、护照、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纽约总领事馆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及证人证言。
被传唤后,玛丽没有出庭,也没有提供证据。
法院认为,双方未确立夫妻关系,因此法院支持田先生的离婚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