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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2年可以起诉,协议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来源:协议离婚作者:admin 时间:2021-05-07 08:12:02浏览96次

导读:同意离婚,并违背了数百万的离婚费用。通过刘杰与妻子刘雯离婚案,详细介绍了刘杰为什么要签订百万离婚协议,案件最终结果会是怎样?文章告诉你协议离婚会让你付出百万离婚费的精彩内容。

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丈夫刘杰(化名)在协议上签字,承诺给妻子刘雯(化名)100万元等财产,并在协议上按了手印。然而,经过四年的离婚诉讼,刘杰现在声称这个协议不是他的真实意思,现在他的家人负债累累,没有钱给妻子。

胶南法院一审裁定,不允许他们离婚。近日,刘杰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离婚上诉,而其妻刘雯则持此百万元协议,希望法院予以确认。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夫妻签订百万元协议

1994年,刘杰从单位辞职,下海到胶南创业。1999年,业务扩展到周边县市。刘杰和妻子刘雯商量后,聘请了来自胶南市的23岁女子张淼(化名)在店里帮忙。渐渐地,一些关于刘杰和张淼关系的传闻传到刘雯耳朵里,渐渐疏远。

据刘雯介绍,1999年11月17日,丈夫刘杰回家时,突然对刘雯说‘我们离婚吧’,当场写了离婚协议书。协议承诺现有100万元资金等财产归刘文所有,刘杰还在名字上打了手印以示效力。

妻子捉奸要离婚

2000年6月1日,刘雯及其家人将未过夜的丈夫和张淼堵在张淼住处,夫妇俩最终告到法院。

刘雯和刘杰因子女抚养、家庭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不成。

法官:没有离婚,就没有财产

负责审理此案的胶南市法院法官李婷告诉记者,由于一审法院没有判决双方离婚,因此不涉及刘氏家族的婚姻财产权。

至于这个百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李婷法官声称,这个问题仍然需要考虑,需要法院质疑才能得出最终结论。

五次申请离婚

自2001年以来,刘杰和刘雯已向法院提起五次离婚诉讼。其中两人自愿撤诉,法院两次判决不离婚。近日,刘杰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次:法院裁定不允许其离开

2001年3月9日,刘杰向胶南法院提起诉讼,称两人相互介绍,缺乏了解,导致婚姻基础薄弱,婚后矛盾加剧,要求离婚,婚后抚养子女,依法在分割共有财产。4月3日,胶南法院裁定不准离婚。

第二次:男方突然撤诉

2001年12月6日,刘杰再次到胶南法院起诉离婚。官司打了七个多月,以刘杰突然撤诉告终。

第三次:女方要求撤诉

2002年9月19日,胶南法院判决刘雯与丈夫离婚。但庭审前夕,刘雯以承担不起高额诉讼费为由,突然撤诉。

第四次:法院不允许离开

今年2月,刘雯再次站在被告席上,刘雯拿出丈夫写的100万元协议,要求法院根据协议判决。今年7月,胶南法院再次裁定不允许离婚。

第五次:审判中

刘杰在接到胶南法院7月21日判决不准离婚后,于7月29日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该诉讼仍在审理中。

青岛大学法学院教授迮桂华:这是个法律盲点

同一协议是否有效,不取决于协议本身,而取决于客观条件。青岛大学法学院裴桂华教授分析,刘杰与刘文的这份协议是一个法律盲点。刘杰与刘雯之间的协议,应视为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就家庭财产达成的协议,理论上具有法律效力。但事实上,如果法院取得证据,刘家当时有100万元,那么协议有效;否则,本协议无效;如果刘氏家族只有几十万元,那么这几十万元应该归刘文所有。

协议是被迫签的 丈夫自称有苦衷

刘杰告诉记者,他不知道这个协议。刘杰说,我不知道有协议。可能是有一天工作太累了,回到家就睡了。是刘雯按手的手印。所以这个协议根本不能算。况且离婚了,其实也没有什么财产积蓄。前段时间自己做生意被骗,现在只有一笔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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