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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说执行不了怎么办

来源:法律热点作者:庆抄曜 时间:2022-01-15 04:06:46浏览90次

如何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

执行难的原因:部分当事人法制观念淡薄、社会信用意识差。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尚不完善,“赖账文化”盛行,“欠钱的是大爷”;法律威慑力不够,制裁手段有限。很多被执行人改头换面,隐匿起来,拒不执行,法官往往束手无策;执行信息的来源渠道少,获取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困难;法院执行力量严重缺乏,工作人员积极性未完全调动。目前,每个基层执行法官的工作均严重超负荷,很难保证每个案件的质量,缺乏完善的考核制度。

破解“执行难”的几点建议:

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构建执行“大数据库”。法院应联系公安、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要保证法院找“老赖”容易(通过公安的技术手段),查“老赖”的银行账户、关联账户(配偶、子女等)容易,找本地和外地的房产、股票账户容易,找关联公司容易等。

法律制裁手段多元化,提高被执行人的违法成本。目前比较成熟的执行措施有:将被执行人列为失信人名单;司法拘留十五天;限制高消费等。但这些执行措施对专业“老赖”威慑力十分有限,建议对有执行能力拒绝配合执行工作的以及转移、隐匿资产的被执行人移交给公安机关,以拒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为了查清被执行人是否有上述行为,应当通过大数据来调查分析,调查分析其工作状况,生活来源,出入的场所,往来资金状况等。

拓展申请人救济途径,拓宽被执行主体外延。及时追加具备条件的第三人为被执行人,不具备直接追加条件的,通过调查获取信息,提示或引导执行申请人采取其他救济途径。

执行法官应当充分了解执行案件法律关系产生的过程,如发现被执行人的钱转入第三人的账户,应当充分调查了解基于何种法律关系转入的,如发现恶意串通转移资金的,具备直接追加被执行人的,应当及时追加,不适合直接追加的,应当将调查结果告知执行申请人,引导执行申请人通过代位权、撤销权等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完善执行监督机制。应当引入多方监督主体,建立多渠道的监督机制,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监督。除了法律体系内的监督外,应当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舆论监督的作用、作风监督员的监督作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使法院的执行工作获得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与促进。

法院终审判了我方胜诉,但被告由于年纪太大,法院说没办法强制执行,怎么办

一个没有有效执行做保障的法律体系是一堆废纸

其实这也是现在中国社会诚信缺失的一个重要原因,反正即使违约也没有实际的法律后果(因为法院不去执行它做的裁定,那么裁定也就是一张废纸)

今年的风向据说是要提高法院的执行力,但是这个风向变成实际措施进而能改变大家“不尊重契约”的恶习,不是短期内的事

作为律师,很诚恳地警示大家(以下跑题了):

1、不要以为有合同就能保护你。因为合同可能被违约,违约方有99%的几率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作为个人,赖账行为最有效的方式:不要让自己名下有超过一套房。因为最后一套房不予强制执行(社会主义国家不能让人没地方住哦!)

3、作为公司,请一定要多设小额有限责任子公司(请注意不是分公司,是子公司),然后你就不需要承担啥责任了;

4、如果你准备赖账了,不要向别人提供你的真实住址,对于公民个人的起诉书,法院在原告不提供被告住址的情况下,别说执行了,很多情况干脆是不予受理的哦。

法院找不到被执行人,应该怎么办找不到钱执行,又该如何处理

当今社会中,有很多的债务人在借完钱之后都喜欢拖着不还。也正因如此,逼得一些债权人打官司,但是很多时候,即便是赢了官司,也不一定能让债务人乖乖还钱。(一旦债务人输了官司,被法院执行,就成了被执行人)在这个过程中,有些被执行人会直接选择逃跑,利用人间蒸发的方式躲避还债的义务。那么,若是法院遇到这种情况,

如何才能找到被执行人呢?如果找不到,又该如何处理呢?

一、如何才能找到被执行人呢?

想想,如果是通过我们自己的力量,去找一个故意躲着你的人,那难度可想而知。但是如果借助于外人的力量,那说不定就会把问题变简单。具体找到被执行人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请求公安机关的帮助找到被执行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在外出逃三个月或者更长的时间,导致法院无法对其进行执行,那么法院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帮忙。而公安机关可以通过被执行人的个人信息,在出入境口岸、还有各大车站、火车站等场所对其进行布控查询。还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车辆信息进行全网布控,通过在各大高速路口进行封锁限制。如果有被执行人想把车辆进行过户,也会被迅速查到。

2、通过社会上各个机构对老赖的信息进行查询。法院也可以通过向社会上其他部门寻求帮助,来获取老赖的信息。比如,可以通过社保部门对老赖的社保信息进行查询,找到其缴纳社保的单位,然后通过单位的同事朋友进行调查询问,来获取老赖的线索。或者通过法院自己本身的总对总系统,对老赖名下的房产信息进行查询,追踪房产的具体落户信息。

3、最后一种方式是和保险机构进行合作。这种方式主要是通过保险公司的一项特殊的业务——帮助申请人发布悬赏通告的保险业务。具体操作是:申请人可以按照悬赏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相应的保险费用,然后再向法院申请发布悬赏通告。如果有人举报了被执行人的踪迹信息之后,一旦确认消息准确,那么保险公司会给举报人规定的悬赏金额。(这一招虽然世俗,但是好使)

二、法院如果一直找不到被执行人,该怎么办?

如果通过各个部门的配合之后,依然找不到被执行人的话,那么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

具体的执行方式有很多种,此时依然要借助社会上各个部门的配合来完成。比如去车管所、房产局、银行等地方,对老赖名下的车子、房子、票子进行具体查询,然后对财产进行冻结、扣押或者查封。

这其中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在查询财产的时候需要调查清楚,被执行人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被执行人个人的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的财产,那么夫妻的另一方也有义务进行还债。如果在借款时有一定声明,抢到这是被执行人自己个人的债款,那么则不能对夫妻另一方的财产进行执行。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实在是找不到被执行人的任何财产去执行,申请人可以申请中止执行,如果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话,法院以旧可以继续执行。其中可以中止执行的情况包括:双方当事人去世,需要继承人来代替配合完成相应流程的、申请人申请延期执行的、或者有人对具体执行物有确切异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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