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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费多少钱够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法律热点作者:姚惜文 时间:2022-01-26 13:17:35浏览161次

店面转让收取转让费合理吗

想做生意,多多少少都会接触到转让费,市场上的转让费少则三五千,多则数十上百万,另外转让费属于纯粹的市场行为,所以现行法律对于转让费并没有足够的约束和条款,市场上关于转让费的事故五花八门,很多没做过生意的朋友,一出来就折在转让费上了,所谓出师未捷身先死。

那么,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坑爹的转让费吧。

【转让费的诞生是有积极意义的】

我们先来假设几个情境:

1.我租了一个清水铺面,装修好了,突然有别的更好的机会出现,我不想做这个店了,但房租签了五年,现在走,装修费打了水漂,房东还不退押金,不如转让给其他人继续经营,这样房东没有损失,合同照常,我挽回了部分损失,不至于血本无归,接受转让的人节约了时间,皆大欢喜。

2.我五年前租了一个商铺,签了十年合同,经营不善或者说模式落后开始亏损,但因为租得早,房租低是绝对优势,同地段其他商铺的房租都8000了,我的才4000,你想在这条街做生意,正好我也不想做了,要不你给我点钱吧!

3.我生意做得挺好,每月纯利大概两万左右,但家里的家族产业需要我管理,你是个小白,也没做过啥生意,要不你给我二十万,我把我会的都教你,你就学我一样继续做下去,一年回本,第二年开始赚钱,也挺不错的。

以上三个情境中,转让费的意义都是积极且正面的,虽然情境都是我随便编的,但都有现实中存在的必然性,比如我家的家族产业,算了我编不下去了............

前面写那么多不是为了给转让费洗地,转让费就好比是个秉性纯良的孩子,可惜后来被社会教坏了。

我们再来看几个情境,请对照上边的情境对比阅读:

1.我签了商铺,装修好了,我操,政府要拆迁,房东只赔偿一月房租啊!!!尼玛,老子装修花了十万了,房租才六千,算了,这事还没人知道,我赶紧六万转出去吧!

2.听说了吗?隔壁那个天天亏钱的老王把铺子转让了,赚了十万呢?要不咱也转了吧,咱生意还比他好点,要不转十二万吧!

但是人老王房租低啊!

没事,接盘的傻逼又不知道。就跟他说。隔壁那么差的生意都转10W,咱们要价15W,让他砍到12再出手。

3.小弟,你也在门口看了三天了,我这生意可不是假的,一个月下来随随便便赚两三万,要不是家里有皇位需要我继承,我才不舍得转呢,看你这么有诚意,你给30万转让费吧,一年就赚回来了,明年开始你就是年薪二三十万的人了。(不过忘了告诉你了,这两个月是大旺季,一个月赚两三万很容易,之后就都是淡季了,每个月都赔钱的,不然老子会转让?单纯)

这三个情境写完,怎么样,眼熟吗?遇到过吗?

上边的三个情境可以说是转让过程中最常见的套路了,几乎囊括了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旺铺转让”。

其中第一个我就不多说了,明眼人稍微用点心应该是能观察出问题的。

比如这位仁兄,邀请我也没用了,钱肯定要不回来了。

第二个的套路已经演变成了一种社会现象,他都转那么多,凭啥我不行,什么,他的商铺有哪些优势?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

在这种套路中,所有的接盘者会陷入一个典型的囚徒困境,大家都咬住不给转让费(或者不给那么高),他亏几个月自己就走了。但只要有一个人愿意给高一点的转让费,就会优先拿到店铺。一般在这个局里,出手店铺的人都是做过生意的老江湖,而接盘侠大部分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小白,几乎不用过招已经知道谁输谁赢了,所以转让费会被越炒越高,我五万转进来的,没赚钱,要不八万转出去吧,挽回点损失(这个时候当年的接盘侠小白已经成长为老小白了,继续去坑更小的小白)。

第三个就是最常见的套路,我承认,的确有那种很赚钱的店铺,因为家里有事转让出来,但怎么你就运气那么好,一出道就捡便宜?你真当自己是天选之人吗?不信你就试试,社会会教你做人。

我们来看看到底转让费的定义是什么吧。

转让费是指租户在店铺租期内(未到期)征得

同意后将房屋转租,把和房东之间的租赁剩余期限,连同租户的装修、原来购买的设备、经营的项目(货物、

许可费、其他无形资产)等,一并转给下一个租户,其向下一个租户收取的超过应收取房租的费用为转让费。

上边这段引用自百度百科。

我们先来划重点:

1.谁来收取转让费

注意,转让费是交给上一任租客的,房东本人是不收取转让费的,谁得益谁负责,而上一任租客拿了钱就走了,后边发生什么都很难再找他负责了,所以,转让费是沉没成本,不要听上一任租客说将来你不做了也这么多转让出去就行了的鬼话,转让费必须算作硬性成本,谈低一分钱都是好的,毕竟谁知道你将来能不能转出去呢。

(也有房东通过其他手法变相收取转让费的,有利有弊,以后我会聊到)

2.征得房东同意是大前提

首先要搞明白的是,转让店铺是要你跟房东本人签租赁合同的,你跟上一任租客之间的转让合同是一锤子买卖,他拿钱就走了,所以,在没有见到房东本人之前,一分钱都不要给。

正确的流程是和上一任租客谈妥转让费后约房东三方面谈,首先和上一任租客签转让合同(但是不能给钱),再和房东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备注完成转让合同后生效,之后再和租客完成支付(记得留收据和银行转款记录,千万别脑残到给现金还不留收据)

3.转让的是什么

房东之间的租赁剩余期限

,连同租户的装修、原来购买的设备、经营的项目(货物、

许可费、其他无形资产)等,一并转给下一个租户。

这个里边其实说得非常明白了,注意我标黑体的字—【租赁剩余期限】

举个例子,上一任租客和房东签了五年协议,自己经营到还有三天到期,然后你去转让了,转让费10万,好的,恭喜你,你十万买了3天商铺的使用权,哦对了,房租另外算哦(也有可能上一任租客比较大方,那三天房租就帮你出了),当然,三天后房子里的破铜烂铁你可以全部带走,装修如果有兴趣也可以拆了带走,但是要还原到初始状态。(鬼知道初始状态是什么样子,比如房东说我这个房子以前是豪装,你们给我改成简装了,现在给我复原成豪装,估计你死的心都有了,虽然这种奇葩房东不多,但稍微给你找点小麻烦坑个几千上万基本是很容易的事,之后我写合同细节的时候会再提及)

需要注意的是,

当上一任租客的五年合同三天到期后,房东完全可以不续租给你,或者大幅度提升房租,这是合情合理而且合法的行为!

之前有一个小朋友用值呼跟我咨询转让的事,说上一任租客还有十几天到期,催他们尽快转让,被我及时喝止,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除了剩余租期,就是所谓的目前的项目了,什么带技术转让都是扯淡,他自己赚钱不可能转让(或者说长期经营的投入回报低于一次性收取转让费的回报),你接手能赚钱你自己信吗?我们转铺子就是转个口岸,千万不要继续经营原来的项目,否则必死无疑。

上边我们简单分析了下转让费的性质,尤其是要弄明白转让费转的是剩余期限,以及支付的流程应该在一切都已经签订之后,最后才支付费用(当然,之前也许会收点诚意金之类,但个人认为金额不宜过大,并且需要要收据!!!如果可能的话,尽量在谈判过程中要求在收据上备注如果因为对方原因导致转让失败,双倍赔偿)

接下来我们还是以这个定义为依托,说明几种特殊情况:

1.我转让的店铺,本身房租低,合同还有3年到期,但房东要求转让就涨房租。

这种属于明显的违约行为,可以和房东沟通下,如果房东不讲理就算了,将来麻烦会很多。

2.上一任租客要10万转让费,但让我告诉房东只有5万。

千万不要,首先从保护自己的角度上讲,转让费和房东没什么关系,但转让要经过房东同意,你现在告诉房东五万,将来你想转10万,万一房东不爽了怎么办,接下来从人情上讲,上一任租客是一锤子买卖,房东要经常接触,干嘛帮着外人骗熟人。

3.房东自己要收转让费是怎么回事。

房东是不可以收转让费的,但有的房东为了变相赚钱,会把店铺简单装修,收一笔装修费,那这笔费用就变成了转让费的起点,在一次一次转让过程中被不断抬高。

房东收转让费的问题就是起点高,他们先收了好几万,之后的租客就会从这开始加,不像那种没有原始底价的,增速比较慢,好处是所谓的冤有头债有主,即使将来的转让费被炒到了20万,房东也要为原始的几万块负责,聊胜于无。

4.转让费是不是只会涨不会减。

当然不是,其实就是个博弈过程,所以说知己知彼很重要。

5.转让费有没有标准,多少钱合适。

没有标准,既没有法律法规,也没有江湖惯例。唯一能说的就是根据供需关系。普遍来讲,房租和转让费成反比例关系。房租越贵,转让费越低,房租越便宜,转让费越高。其他的就看上一任租客怎么想了。

需要重点强调,并作免责声明的是:

以下内容都是我作为一个非法律专业的小生意人摸爬滚打出来的经验,所有涉及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内容,都是我个人的理解,如果有偏差错误的地方在所难免,文章内容只给大家做个参考,遇到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因法条解读问题带来的任何损失本人概不负责,毕竟你听了我的建议省了钱也没分我一半不是。

据现代快报报道,在南京丹凤街的麦当劳餐厅最近因为租赁的问题关门了两个月。原因就是,出现在租赁合同上。

该麦当劳原先与一家公司签订了长达11年的租赁合同,租约到2024年5月截止,但是突然遭到新房主来收房子,并且拿出了物业和房产证明。而对于麦当劳的这份租赁合同,房主一无所知。原来跟麦当劳签订租赁协议的人伪造了原产权方的委托协议,而在去年该处房产的产权又经过拍卖换了主人,因此出现了这样尴尬的场面。

事件最后的处理结果如何,我没有持续关注,以麦当劳这样的国际巨头公司,肯定会有成熟强悍的法务人员出面处理协调,但无论如何,遇到这种闹心事也是多多少少会吃点亏。

所以,签订合同时首先要明确:

【1】该商铺到底能不能出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若干问题的解释》: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

2、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也就是违章搭盖)

是不允许出租的!!!

这一点很多人不在意,即使是在成都春熙路这样的商业街,也有很多商铺就是违建,但是因为房东吃得开,上下打点,违建也是百年违建,但接手这种商铺,就是一句话叫与虎谋皮,说白了就是赌大小,一旦出现任何问题,你的租赁合同就是一张废纸。做生意不可控的因素已经那么多,何必再给自己加这么一个。

【2】出租人是否是产权人

如果出租人是房东(产权人),那就请他拿出有效的

产权证

(如果没有房屋产权证明,要求出租人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消防验收证明等),并根据产权证对房屋的建筑面积、结构等情况进行检查,避免张冠李戴,以假乱真。

如果出租人不是产权人(比如房东比较忙在外地,是直系亲属代为出租),在签订合同时,必须要求出租人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该人出租房屋的

授权委托书

。如果房屋所有权人是一人以上,应由房屋共有人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

如果出租人是二房东,这种情况最常见也最复杂。我刚出道的时候就吃了二房东的亏,不过那个案例更多的是人性方面,贴出来给大家看个热闹。

如果出租房是二房东,一定要搞清楚你和二房东之间的关系是转租还是转让(简单点说,转让就是你给二房东转让费,二房东滚蛋,你按二房东和原房东的合同,原样和原房东重新签。

转租就是不用支付转让费

,但二房东在原房租基础上加一定比例,每月多赚你一笔钱),如果是转租,一定要弄清楚二房东是否有转租权,如果二房东不具有转租权而擅自转租,原房东又不同意转租,原房东可以解除和二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直接收回店铺,你的一切损失只能找二房东赔偿,这个维权的坚信程度不言自明。即使二房东有转租权,二房东和原房东之前的原始合同剩余时间还有多久也至关重要,超过原合同期限部分的约定是无效的。

【3】转让的是店铺口岸还是生意

我曾经说过一句话,

我绝不会接手任何同行转让的生意。

转让口岸意味着我只是接手这个店铺,你干美甲干不下去,我接手重新装修卖猪蹄就能火,这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但接手生意就复杂了,第一,接手生意的转让费往往高于接手口岸,第二,接手了生意我还是必须要重新装修,因为之前的店要转让,唯一的原因就是生意不好,如果不重新装修,那消费者对它的原有印象是不会变的,以后你的生意绝对受影响。第三,如果接手了生意,之前的店发放了会员卡、提货券,很有可能悄悄把会员卡的钱提走了,然后顾客找你来闹事。只要经营的是同品类,那绝对是有口说不清。第四,但凡出来做生意的,绝大多数人不是傻子,虽然我对自己的经营能力很有些自信,但之前人做不好的生意,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选址的不理想,我接手继续做难度也会提升,不如去开拓空白市场,白纸好作画。

综上,接手生意的弊端很多。

但如果一定想接手对方的生意,很多人其实是看中了对方的证件,那么

营业执照等证件能转让吗?

一般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等证件是不允许转让的。

如果对方是企业营业执照,那你只需按企业类别,与原投资人签订相关转让协议,并向相关部门做出变更登记即可。不过要注意的是,

企业承租店面协议、员工劳动合同、原公司对外债务、欠税一般不因股东变更而受影响,

合伙企业债务欠税、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欠税,则要与出让方谈好债务承担问题,要将以往与它有关的单位、人员联系到,通报转让情况,尽可能查清工资、贷款、担保、抵押、应付账款和经济纠纷情况,分清责任,避免以后发生纠纷,不要稀里糊涂替对方背上债务!

【4】

租赁房屋是否有餐饮条件!!!

这条我全部加粗,就是因为连我这样自诩老司机的人都在去年吃了个大亏,直接经济损失四十余万,而品牌受挫,团队解体等带来的损失更是无法统计。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明确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也就是说,餐饮过去最喜欢的黄金地段,住宅底商,是不可以经营餐饮的!!!

对于居民住宅楼下的房屋,如果该房屋以前不是开设餐厅,餐饮老板在签订租赁合同前要格外注意审查:该房屋是否通过规划部门审查可以开设餐厅,是否预留了防治污染设施位置,是否预留了排烟竖井和排水管道?餐厅开业后能否解决油烟、异味、废气、噪声等扰民问题?

如果没有具备上述条件而贸然签订租赁合同,很可能因为无法办证而遭受损失,或者因为群众投诉强烈而被环保、消防、工商等相关部门予以查处!虽然目前绝大多数地方对这一点还没有强制执行,很多住宅底商的餐饮依然欣欣向荣,但一旦发生环保督查组整风的事情,一定是首当其冲,所以大家一定要千万小心。

这一点上不要单方面只信听房东的话,有条件的话,应该到房产、消防、公安、环保、街道等部门了解一番。比如:这个场地开办餐饮是否扰民,附近居民同意吗?是否符合消防部门的相关规定,有消防手续吗?千万不要被房东或者中介的大话所感动。

以上是我关于转让店铺的一些要格外注意的事情进行的梳理,但还是想提醒大家,

要确保所签订的合同完整有效,

签合同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并在签署合同后去公证处进行公正,在这些地方多花一点钱,以后的经营就少了许多麻烦。

创业有风险,转让需谨慎。下一篇《坑爹的转让费四》我们重点聊砍转让费的事,这是最难也最不确定的环节,我会以案例的形式讲一讲我自己经手或在付费咨询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关于砍转让费的故事。

《坑爹的转让费》这个系列这是第四次更新,之前详细探讨了“转让费”的前世今生,来龙去脉,注意事项等等,接下来这篇我们要重点聊聊关于“砍转让费”的一些事,包括经验技巧和我自己经历的一些案例。

需要明确的是,因为转让费的特殊属性(法律空白,无行业标准,无一般价格规则等),最后的成交价往往只取决于上家的心态,所以砍价并不是每次都会大幅度压低费用,甚至越谈越高也不是没有可能(我本人就经历过类似案例,4万4砍来砍去要5万了,而且这一场谈判我还带了【餐创沉浸式教学】的学员一起,可以说是非常打脸,后边我会讲到这个案例)

无论到任何时候,砍转让费的第一要义是:知己知彼。了解对方转让的心理状况是一切的基础!

请切记一句话,任何的转让的原因说到底都只有一个:不赚钱。所以不要幻想有什么旺铺是转到就赚到的。紧接着就是要了解对方经营现状,大体可以分成这么几类:

1.微利,不值得继续投入精力。

2.无利,随时进入亏损深渊。

3.亏损,无法维持无以为继。

4.巨亏,只能关门大吉。

了解了对方具体处于哪一现状,基本就可以定下一个砍价的基调了。

下边我以案例的形式聊一聊,当然,每个案例都是参考,你遇到的就算和我大体情况类似,也会因各种各样的变化,需要不同的应对手法,所谓“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1】出让方微利状态

这是最难谈的,我自己并没受让过类似的店铺,但很巧,我曾经在春熙路上有一个小吃店的出让状态时属于微利,那时候我经验还不是很足,经营更多靠得是个人能力,所谓“将有必死之心,士无贪生之念”。

我每天在店里像打了鸡血一样,其他员工就算想偷懒也不好太过分,但后来我觉得守着一家小店前途堪忧,分心出去以后,店铺的生意很快就开始下滑。

当时是15年,我如果自己守在店里,平均每月纯利就有1万多(没考虑我个人的时间成本,其实我出去上班也能赚这么多),如果我不常去,纯利就大概旺季六七千,平常两三千,淡季不赚钱甚至略亏一两千块。

其实如果是个普通的街边小店,在自己不太操心的情况下,平均一年赚个4~5万填补家用还是不错的,但那是春熙路(非正街),转让费小十万,房租一年18万,而且各种城管之类的麻烦问题很多,周末节假和刮风风下雨的销量相差甚至会在二三十倍以上,店里仓储库存时不时需要找我。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赚这点小钱,占用的资金成本和消耗的精力就非常不划算了。

于是我准备出让店铺,我当时挂的报价的12万(这个数字的来源是,受让费用8万,我做了一些整改,添加了若干设备,报价12其实就是等着被砍价到10万出让,当然,因为占用精力的问题,如果对方报价8万以上其实我都是可以接受的)。

因为我是盈利状态,所有报价低于8万的我一律是直接让他滚蛋,态度非常蛮横。

这个时候我使用了一个技巧(房产中介常用套路),就是有人有意向8万以上我就收他诚意金,诚意金本来讲是对双方的保护,但使用方式略作调整,再加上信息不对称,可以被出让方和中介钻大空子。

第一个人的诚意金我收的很低,500块,就是这个铺子你不接诚意金不退,我不转给你退双倍,只要有人答应8万接盘并付了诚意金,就等于有人托底,后边跟其他人的谈判就可以叫高价,低于九万不谈,第二波的诚意金收第一家的两倍,拿来退给第一个人,以此类推。

最后商铺是按预期10万块出的手,我退了两次诚意金一共1500块。

可能你们会纳闷,为什么要这么折腾,还亏了1500进去,请注意,之前说了,转让费完全看出让者的心态,我有了前边的人保底,再加上生意本来就不亏,那么从心态上讲,已经是完胜了,如果不是因为时间成本宝贵,还可以继续往上抬价。只是我这个人一向不为已甚,达到目的就收手而已。

而如果不提前锁定确定接盘的人,随着时间推移,以及被无数人咨询弄得特别烦躁,很多人都会有一个心态:

“赶紧转了算了,妈蛋的,为了一两万块天天被这帮傻逼问东问西烦死了。”

相信我,只转让一次你就知道了,一个人烦你不要紧,几十个以后你也会是这种心态的。抱着这种心态,能接受8万就能接受7万,7万跟10万可就差了三万块钱了!个人觉得不是小数了。

当然这种情况是口岸确实火爆的情况才好用(注意,只需要口岸火爆,不需要口岸能赚钱,有很多小白是不知道很多店看起来客似云来,但实际是赚不到钱的)。

所以,如果确定了要转让商铺,要么不要着急付诚意金,要么就付个有重量的数字,尽快锁定战局,我一般付至少一万,否则出让方不心疼,就可能借你往上爬,如果是1万块,他一时半会很难抬高两万以上,毕竟抬8000就亏了,抬12000等于帮你赚钱,没必要。(当然,诚意金收据需要写稳妥,别让人家把你诚意金卷跑了)。

整体来说,这种出让方生意正常赚钱的商铺,转让费是很难谈的下来的,甚至有的人索性就是挂个高价玩,出去了就赚,没出去就继续做。我曾经有一次看铺子走错了店,问是在转让吗?老板第一反应是不转,第二反应就是问我,你给多少钱。这种别聊,除非你觉得没有更合适的铺子了,那就只能任人宰割了。

【2】出让方无利状态

这种商铺最好谈也最不好谈,要看出让方是不是明白人,所以我说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讲道理地说,这种商铺耗着很难受,拿一笔钱赶紧走人是上上策,但有些人认死理,我多少钱转进来的,我又花了多少钱,加起来要多少。这个算法本来也是没有问题的,我在上文里也这么算过,但是这是加法,你还要帮他算一个减法,继续耗下去的时间成本,机会成本,以及不可控的因素带来亏损,转让费还要进一步打折的风险等等。

这种算法大家都会,难的是怎么讲给他听,要让他听得进去,还心理舒服,我有一次遇到一个出让方,明显没读过什么书也没见过什么市面的人,我耐心给他讲完了这些之后,他突然翻脸了,跟我吼“你们上过大学的就来骗我们老实人,我们做点小生意你们也要来抢,把我们赶尽杀绝吗?”。

具体内容我记不住了,但大概是这个意思,从他的话里感受得到他已经没有逻辑可言了,完全是在宣泄,会不会是我哪句话刺痛了他,就不得而知了,结果当然是不欢而散,我浪费了半日唇舌,对方闹一肚子不开心。

一般遇到这种观察出对方经营已经毫无利益,只是在耗时间的商铺,我一般的策略是先跟对方混熟,不提砍价的事,就是聊机遇,聊发展,聊机会成本,聊以前的经历,聊到他都觉得这小破店守着真是没出息的时候,就可以视时机谈价了。

不过这种商铺砍价不要太狠,人家报十万你照着三万砍,前边的功夫就又都白费了。大体心理要对这个位置的店铺有一个预估之后,如果对方报价离谱,就不主动开口,等他自己改价,如果他真的明白机会成本的话,他比你更想赶紧把事定下来(第三种情况里我也运用过类似技巧,而且尤其奏效),如果报价基本贴谱,那就以你心理价位下调个20%左右报价开始谈,给他一点缓冲空间,事情大概率能成。

【3】出让方亏损状态

这种其实就好办了,压住了打,不用讲情面,更别心软。生意场就是生意场,这不是福利院!!!

这个案例是非常成功的,最后我们见了一次面,已经谈到了五万,但后来有更理想的商铺出来,我没接手他的,当然不可避免地被他拉黑了,我真没想玩他,可是确实有条件更优越的,我能咋办。

【4】出让方巨亏,已经关门歇业

这种讲道理是最好谈的,但物极必反,这也是坑最多的一种。

一般的商铺租金都是预付了的,关了门,说明实在是亏得抬不起头,连起码的人工都负担不起。另一种情况就是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的必须关门,比如产权,证照等。

当然也有那种真的关了门是没办法继续经营的,这种人一般心态比较微妙。

上个月,我们给准备新开的轻食店选址,比较理想的一个,当时是一家炸鸡店,开店的两个小孩都是95后。惯例询问他们为啥不做了要转让的时候,跟我讲说他们加盟的【鸡不同韩式炸鸡】品牌方跑路了,他们拿不到货了,只能暂停经营。

(刚听到他们说的时候我是不信的,炸鸡又不是什么高难度的东西,尤其是品牌方都跑路了的公司,一般没实力做自己的独家供应链,也不会有什么货是拿不到的,自己做就算了呗,这并没有什么难度)。

但随着交流的深入,我发现,还真的是这样,两个小朋友根本不知道去哪里拿货,拿什么货。这也说明两个小朋友确实还是人比较实在。

(这里实名谴责这些垃圾加盟品牌,你们为了赚三五万的加盟费,让别人一亏就是十几二十万,心理真得不愧疚吗?)

我还跟当时带的【餐创沉浸式教学】的学员讲,这种咱们就别太狠,适当砍一点,让他俩走了就算了。毕竟转让费报价才44000,那个地段我们了解过怎么砍也砍不到两万去了,没必要又花时间又为难了两个孩子。

当天聊完我晾了他们两天,一方面再看看有没有更合适的,另一方面,关了门的铺子怕耗。

之后我一个人又去了一次,问清楚了房子的产权,商住属性,办证条件等等。之后对两个小朋友温言鼓励了下,讲了下我的心理价位,没明说但暗示了也就3.5W左右,他们也表示能够接受,那就等明天准备约房东签合同。

结果在我走之前,变生肘腋,我刚要走,路过一个人,也进来看铺(本来关了门的铺是很少人直接撞进来的,但恰好开门,就又不一样了),这个我也不能拦着也不能等着,只能先走,第二天再打电话时,两个小朋友的心态就飘了,五万以下不谈。

这个就有点尴尬,本来的报价4.4,我没砍下来就算了,还给砍高了,很明显就是昨天那位老兄下了套,这种招我心知肚明,先报高价,把竞争方逼走,然后再回过头吊打两个小朋友,不成也没什么损失。

但我一不能揭穿,二不能接招。只能说没缘分,又另外选其他商铺。最后转让结果如何我没有追踪,但确确实实给我增加了很多的时间成本。

综合来说,已经关门的店,第一一定要认证考察经营风险,别人亏成那样,你真有把握赚钱吗?

其次,老板基本已经心灰意冷,价格可以报得狠一点,根据整条街最低价再往下报价都是可以的。

最后,尽快锁定胜局,关了门的老板一旦连续有几个人找他,心态很容易失衡,你会被拖进泥潭,就算全身而退,也难免一身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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