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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拆必须听证吗,拆迁中需要进行听证的有

来源:强拆作者:局晓燕 时间:2022-04-25 04:50:10浏览64次

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市人民政府应当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搬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搬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办理证据保全。让我们看看五六懂法网边肖的行政强制拆迁听证程序。什么是行政强制拆迁听证程序?

一、业务解释:

行政拆迁听证是指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出席并听取拆迁当事人就与房屋行政拆迁有关的问题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的行为。

二。工作程序:

1.拆迁人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的,符合条件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予以受理,并组织拆迁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听证后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强制拆迁听证会,在听证会举行7日前向社会公布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同时向听证相关人员送达《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通知书》;

3.强制拆迁听证参加人包括拆迁当事人、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也可以邀请相关管理部门和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参加;

4、强制拆迁听证程序:

(一)听证记录员宣布听证纪律;

(二)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理由,询问、核实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宣布听证开始;

(3)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陈述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4)双方为自己辩护;

(五)听证主持人就有关问题进行询问和调查;

(六)当事人进行最后陈述;

(七)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5.房屋拆迁笔录应当由拆迁当事人和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当场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认可。拆迁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在笔录中予以登记;

6.听证会结束后,主持人填写《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听证意见书》;

7.听证会结束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将强制拆迁听证会情况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以上内容是边肖对“什么是行政强制拆迁听证程序”问题的回答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请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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