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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房强拆是否可诉

来源:强拆作者:古醉蝶 时间:2022-04-26 19:28:14浏览110次

当国家公共利益需要时,可以对房屋进行征收和拆迁,在征收和拆迁房屋时,应当给予被征收人经济补偿。而且部分被拆迁人对房屋征收拆迁不满,那么强制拆迁大棚房可以诉讼吗?第五,我懂法律。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大棚房强拆是否可诉

当事人对强制拆除温室房屋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直接提起诉讼的,应当在强制拆迁决定作出后6个月内提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当事人应当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五)对征收、征用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不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或者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二、房屋强制拆除执行程序

1.政府作出指令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提前15天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被拆迁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未自动搬迁的,执行人员可以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和被拆迁单位的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见证人,公证部门应当保存被拆迁房屋及其内容的证据。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在场。当然,如果他拒绝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4.保全房屋强制拆迁证据时,公证处应当通知被拆迁人到场。

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当交付到指定地点,交由被执行人签收。不能立即移交给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当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同时,拆迁人应当制作通知书,通知有关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逾期未交的,拆迁人应申请代管。

6.强制执行腾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根据以上分析,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强制拆除温室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收到强制拆迁决定后6个月内提起。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去五六懂法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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