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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强拆吗,政府有权强拆房屋吗

来源:强拆作者:春兴文 时间:2022-04-26 19:42:15浏览109次

国有企业一般是利用国有资源设立的。国有企业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任何人和组织不得侵占国有企业的财产,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国企的房子能拆吗?第五,我懂法律。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国有企业的房屋可以进行强拆吗

国有企业的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行政机关可以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可以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当事人应当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二、强拆房屋的程序

1.政府作出指令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提前15天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被拆迁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未自动搬迁的,执行人员可以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被拆迁单位的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的见证人,公证部门应当保存被拆迁房屋及其内容的证据。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在场。当然,如果他拒绝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4.保全房屋强制拆迁证据时,公证处应当通知被拆迁人到场。拒绝到场的,公证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公证员应组织对所有物品进行检查、清点、登记和分类。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由两个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核实,由公证员和在场的人在记录上签字。拆迁人拒绝签字的,公证员应当在笔录中予以记录。

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当交付到指定地点,交由被执行人签收。不能立即移交给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当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同时,拆迁人应当制作通知书,通知有关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逾期未交的,拆迁人应申请代管。

6.强制执行腾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实施强制拆迁时,不得恐吓、胁迫、断水断电、供气供热。

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需要强制拆除的,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可以强制拆除。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去五六懂法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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