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修铁路征地补偿标准,铁路扩建房屋补偿标准

来源:强拆作者:安萍雅 时间:2022-04-26 05:56:13浏览69次

中国是世界上高铁里程最长的国家。高铁对于解决我国长途交通压力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高铁的建设需要征地。那么由于铁路建设补偿不合理,征收方可以强拆吗?下面,由56法律知识网边肖为您解答以下问题,供您参考。希望下面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一、因修建铁路补偿不合理,征收方能否强拆

因为铁路建设补偿不合理,征收方不能强拆。

铁路拆迁房屋补偿不合理的,被拆迁人可以拒绝签订补偿协议,不签订协议不能进行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因此,如果补偿低于该时间点同类房屋的市场价格,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根据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根据该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修建铁路征地拆迁的工作程序

1.通知征地。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将征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被告知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被征收土地上已经种植、种植或者建造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在征地时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用土地的权属、类型、面积和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类型、数量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以及城市拆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会。土地征用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告知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就被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申请听证。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当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相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根据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告的必要组成部分随征地分册一并报送。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耕地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计算。农业的数量

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仍不能维持被安置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耕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以上是对“因为修建铁路的补偿不合理,征地者可以强拆铁路吗?”我们可以了解到,征地者不能拆除铁路,因为修建铁路的补偿是不合理的。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果还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识,五六知行网还提供专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