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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迁属于什么行为,强行拆迁违法吗

来源:强拆作者:戏如冬 时间:2022-04-26 07:34:13浏览131次

拆迁是指拆除房屋的行为。拆迁房屋有两种情况:违法拆迁和违法拆迁。非法拆迁通常采用暴力手段,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那么非法强拆的表现是什么呢?以下是五六知乎网小编为读者解答的相关知识。

违法强制拆迁的表现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非法强制拆迁行为包括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等非法方式拆除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在拆迁前给予补偿。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收人搬迁。禁止施工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三十一条以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惩处;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处罚。

不得实施强制拆迁的情形有哪些

1.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未达到国家安置房、周转房质量安全标准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时,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3.此外,强制拆迁的,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被拆迁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见证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房屋内物品进行公证。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时,应当提交被拆迁房屋证据保全公证,即被拆迁房屋证据保全公证应当在政府下达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之前完成。实践中,公证是在取得行政强制拆迁决定后,在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前完成的。

以上是边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非法强制拆迁行为包括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等非法方式拆除房屋。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欢迎你去五六懂法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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