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什么是非法强拆,如何阻止非法强拆

来源:强拆作者:泉弘伟 时间:2022-04-26 10:40:15浏览114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拆迁,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然而,由于房屋拆迁引发的纠纷很多,非法强制拆迁是引发纠纷的主要原因。那么,非法强拆的维权有哪些有效途径呢?以下是五六知乎网小编为读者解答的相关知识。

对于非法强拆,有哪些有效的维权方式

违法强拆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当面临不法侵害威胁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正式书面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如遇侵害,立即报警求助。

3.被侵权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适时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如下:

103010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03010第二条第一款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损害的,有权要求赔偿”。

103010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之一是“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合法财产和公共财产”。

《行政诉讼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情形之一侵犯财产权的,受害人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三)非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2001年6月26日,最高法院在《行政诉讼法》中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5.诉讼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可以促进通过诉讼解决纠纷,获得合理的赔偿。

农村违法建筑的处理方式

1.非法占用集体土地或者农用地进行建设和处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人民警察法》第36、43、63和76条

2.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没收;好吧。

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四十、四十一、四十四、六十三、六十四条。

3.历史遗留违法建设的处理及原因:由于历史和社会原因,存在大量居民住宅未办理用地手续或规划手续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将其作为违章建筑处理是不合适的,尤其是在房屋征收和土地征收过程中。根据《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批复》的精神和原则,应组织规划、国土、执法等部门对已有的建筑物进行鉴定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