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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强拆违法怎么赔偿,政府拆迁可以强拆么

来源:强拆作者:易巧森 时间:2022-04-26 18:24:15浏览69次

现实生活中,房屋被征用拆迁时,会尽一切努力降低拆迁成本。一些拆迁部门甚至采取暴力拆迁手段强行拆迁房屋。那么,政府违法强拆房屋可以降低拆迁成本吗?以下是五六知乎网小编为读者解答的相关知识。

政府违法强拆能降低拆迁成本吗

如果政府以非法强制拆迁的方式拆迁房屋,不仅不会降低拆迁成本,反而会增加拆迁成本。非法强制拆迁的,要赔偿房屋价值、被拆迁人其他损失,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一条以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惩处;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处罚。

《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非法征收、征用财产,返还财产;

(二)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解除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毁损、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可以恢复原状;无法恢复原状的,应当根据损害程度给予相应的赔偿;

(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应当支付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出售价格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六)被吊销许可证和执照并责令停产停业的,应当补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

(七)返还已执行的罚款、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款项,解冻被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其他损害产权的,按直接损失赔偿。

房屋强制拆迁该怎么办

(一)行政机关违法强拆可诉。

103010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温馨提醒,法院通常以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为由不予立案,但拒绝出具书面驳回裁定书。可见,立案庭的法官很清楚行政机关违法强拆是可以起诉的,只是口头搪塞委托人。这也是实践中“立案难”的具体表现。行政机关可以起诉违法强拆,当然也可以提起复议程序。

(二)行政机关违法强拆可以复议。

从房屋征收纠纷行政复议的原则来看,其范围仅限于征收管理机关或人民政府等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过去,城市房屋拆迁过程涉及许多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机关批准建设项目、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认定拆迁单位资格、安置措施、裁决、强制执行等行政行为。当事人均可申请行政复议。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如果政府以非法强制拆迁的方式拆迁房屋,不仅不会降低拆迁成本,反而会增加拆迁成本。如果违法拆迁房屋,就要赔偿房屋价值,还需要赔偿被拆迁人的其他损失,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欢迎你去五六懂法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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