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侵犯财产罪作者:潭嘉树 时间:2022-08-09 19:27:52浏览96次
对于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达不到法定数额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果达到定罪数额,将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如何认定呢?今天,五六懂法网编辑整理了以下内容来回答您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何认定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
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聚众三人以上公开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毁损的财产应分为残值和非残值两种。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犯罪数额的确定,应当是被毁坏财物的原值与残值的差额。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只有达到法定定罪数额,才构成犯罪。如果你的情况很复杂,五六懂法网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