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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包括

来源:侵犯财产罪作者:俞思萱 时间:2022-09-04 21:28:51浏览120次

挪用资金罪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也是经济犯罪。挪用资金罪是国家犯罪,其追诉时效应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只要行为人将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违法活动不满三个月,其犯罪行为就已经完成。关于挪用资金罪属于哪种犯罪的问题,这里有五六懂法网编辑的详细解答。一、挪用资金罪属于哪一类犯罪类型

1.挪用资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自己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数额较大但从中牟利或者进行违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较大不归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挪用资金罪到哪里报案

1.涉嫌挪用资金的案件应向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涉嫌挪用资金的刑事案件,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刑事案件一般应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所以一般情况下,如果员工涉嫌犯挪用资金罪,公司可以向公司所在地派出所报案。

3.刑事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合适,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4.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一)犯罪发生的地点,包括犯罪实施的地点、准备的地点、开始的地点、经过的地点、结束的地点以及与犯罪有关的其他地点;

(二)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的地点为犯罪行为发生的地点;

(3)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客体被侵害地、犯罪所得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出售地。

(4)住所包括住所和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5.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刑事案件的管辖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6.挪用的资金数额。对于挪用单位资金罪,“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和“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并进行营利性活动”,“数额较大”是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达到“数额较大”就成为区分挪用单位资金的一般违法违纪行为与挪用单位资金罪的重要标准之一。

挪用资金罪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侵犯财产罪;涉嫌挪用资金罪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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