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征地流程作者:戚子轩 时间:2022-10-13 07:15:03浏览115次
国家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有权征收,征收土地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属物等,在征收过程中外国妇女有资格参加分配吗? 面五六懂法网络小编为读者进行知识解答。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外国妇女不具备征收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在征收过程中无权参与补偿金的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取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要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当予以支持。 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处理这类问题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承包人有稳定的非农业职业或者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该农户与承包人建立新的承包关系”被规定为。
二、《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三、《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国发[2004]28号)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分配办法。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定并公布各市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补偿同价,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应当全额征收费用列入概算。 ”
应对这类问题应掌握的原则:
依法确认农户转让承包行为有效。 流转双方农户依法签订转让合同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移给受让方。 受让人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的,依法转让的土地被征收后取得征收补偿权利。 转让双方都可以参与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剩余补偿费的分配。
二受让方为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户的,受让方的承包地被征收后,有权取得将地区电影综合地价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部分。 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参与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剩余补偿费的分配。
以上知识是编辑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外国妇女必须具备征收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才能在征收过程中参加补偿金的分配。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援助,请通过五六懂法网络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