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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拆迁女儿有份吗,宅基地补偿款女儿可以分吗

来源:拆迁补偿标准作者:施丽玉 时间:2023-04-29 21:25:03浏览83次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宅基地拆迁女儿有份吗,以及宅基地补偿款女儿可以分吗对应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老宅拆迁儿女有份吗

一、爸妈的房子拆迁女儿有权分吗

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是给予被征收人的,房屋是属于父母的,征收补偿给父母,女儿是没有权分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哪些人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

1、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已经没有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2、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说居住还没到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他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是没有权利再主张其他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3、无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了满五年的,就有权分割。

4、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还没有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5、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住房的,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

你认为自己有权拿拆迁补偿款,但是没拿到的的,如果房地产开发商是拆迁人的话那么你可以按照下面这么做:

1、**个就是你先找开发商沟通,并拿出自己有权争取补偿款的证明。

2、如果你们之间协商不下来的,那你就可向主管房屋拆迁的政府部门反馈投诉,要求敦促开发商及时补发你的补偿款。

3、要是因为房地产开发进行拆迁的或政府处理没有效果的,那你就赶紧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进行诉讼。

要是有关政府是拆迁人的话,那么你就可以这么做:

1、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要求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

2、若是去申请行政复议依然没有解决纠纷,那你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赔偿纠纷。

宅基地拆迁女儿有份吗

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未满一年,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1.拆迁范围内应安置人口的未成年子女;

2、因工作需要要调回本市的干部、职工及其随迁家属,在拆迁范围内直系亲属处落户的;

3、因离休、退休、退职从市外迁回拆迁范围内家中的;

4、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

5、本市居民因应征入伍、出国(境)而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有恢复的;

6、本市居民因服刑、被劳动教养、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等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又恢复户口的;

7、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宅基地拆迁出嫁的女儿能分吗

出嫁的女儿拆迁有房子分吗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如果女儿户口没有迁出,仍是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分到。如果女儿户口已迁走,那么房屋拆迁就没女儿的份了。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如果你还有宅基地拆迁女儿有份吗和宅基地补偿款女儿可以分吗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五六懂法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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