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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480平方的宅子赔几套房,拆迁400平方米赔偿多少合适

来源:拆迁补偿标准作者:马佳润 时间:2023-04-30 16:55:03浏览9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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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农村要好多建筑面积拆迁能赔两套房?

土地补偿标准分为农村集体和国有土地二类: 1.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依据我国土地法及土地法实施条例确定。可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 2.国有土地的标准,参照当地国土部门公布的不同地类地价确定。 具体说来: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农村房屋拆迁一般规定 补偿安置依据: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已依法确认的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面积为准。 特别情况的处理: 1.1 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参照建房批准文件内容补偿,也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 1.2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1.3 违法并应无偿拆除的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一般不予补偿。 1.4 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如当地规定按城市房屋拆迁规定执行的,从其规定。 ◆国家对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按以下国家标准确定: (一)砖混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 400 元,二级每平方米 380 元,三级每平方米 360 元; (二)砖木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 260 元,二级每平方米 240 元; (三)砖土木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 200 元,二级每平方米 180 元; (四)简易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 50 元,二级每平方米 30 元。 各结构房屋折旧率按以下标准扣减: (一) 5 年以内(含 5 年)房屋折旧率为 0 %; (二) 5 年以上(不含 5 年)至 10 年(含 10 年)房屋折旧率为 5 %; (三) 10 年以上(不含 10 年)房屋折旧率为 10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存在的问题 2.1 安置方式比较单一。我市各镇拆迁安置方式主要以划地自建为主,这种安置方式(一)有利于开展拆迁动员工作,自建房屋符合我市农村村民的传统居住方式,乐于被村民接受;(二)有利于解决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的时间矛盾;(三)有利于缓解镇村财政拆迁安置补偿的资金压力。但是,这种单一的安置方式,不能有效应对近年来拆迁过程中的新矛盾。在安置用地方面,划地自建的安置方式需要占用大量土地,并且安置选址向城市规划区、集镇区靠拢。随着近年来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规划区、集镇区土地的可利用空间逐年减少,无法满足大规模拆迁安置的用地需求;在安置对象方面,划地自建不再适用于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被拆迁户,但在实际操作中,对户口已外迁或已转为城镇户口的被拆迁人仍以宅基地方式安置,无法满足这部分拆迁户的实际需求。 2.2 安置政策不够完善。我市城区范围内居民房屋拆迁的补偿费包括房屋的重置价和区位价,综合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我市规划区外各乡镇房屋拆迁的补偿费只按重置价补偿,综合房屋的实际情况评估确定。各镇现行的房屋补偿政策未能体现农村宅基地的区位价值,尤其集镇区域国有土地的区位价值。 2.3 拆迁程序不够规范。各镇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全市尚无统一的拆迁政策,缺乏公开透明的拆迁机制,存在操作任意、程序不规范的现象。在乡镇房屋拆迁中,因拆迁量大,项目建设时间紧,大多在未取得项目批准文件、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书的情况下实施拆迁。这种方式,虽然保证了项目建设需要,但是缺乏法律依据,面对法律意识较强的村民维权行为时,容易陷入被动状态。2.4 安置用地大量占用耕地。各乡镇现行安置方式以划地自建为主,安置用地不仅大量占用耕地,也挤占建设预留用地空间。全市历年来共安置拆迁农户24799户,占用土地面积约15999亩,占用耕地面积约14143亩。东南开发区规划区域内古里片区建设预留用地面积约为1.2万亩,古里片区共安置拆迁农户2224户,安置用地约为1822亩,占总量的15%,而虞山镇金山苑定销房安置小区规划面积475亩,设计户数1629户,户均占地面积0.29亩/户,古里片区若参照上述方式安置的话,可节约用地约1170亩。由此可见,安置用地大量占用耕地,不利于有效集约利用土地,保护耕地资源;占用建设预留用地,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工业和其他用地的发展用地,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后续利用。 2.5 部分安置用地手续不完善。各镇在农村房屋拆迁安置过程中,由于拆迁量大,时间紧,部分安置用地手续不完善,拆迁农户的合法权益未受到保护。存在的问题主要为:因各镇建设预留用地主要安排给工业及其他项目建设,部分安置点选址暂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要调整;原地块复耕复垦后产生的用地指标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及工业项目建设,导致安置地块未能及时落实农用地转用计划。全市共安置拆迁农户24799户,安置总用地面积约15999亩,目前,已办理用地审批约19608户、面积约12650亩;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拆迁农户5191户、面积约3349亩,其中:需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约932户、面积约596亩;需落实农用地转用计划的约3415户、面积约2185亩。相关链接:农村房屋拆迁评估 房屋重置价格,是指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重新建造与被拆除房屋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房屋的正常价格。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包括房屋的装饰价值。房屋装饰应单独出具评估报告。拆迁安置房产权知识 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

南京拆一套房子能够赔补几套?

近年来伴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深入开展,涌现出一大批特有的标签。比如说“房叔”、“拆二代”等等名词,可见拆迁确实是拆“富”了一大批人群。那么,在房价如此高昂的当今社会,作为千年古都的南京城,拆一套房子能够赔补几套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南京拆一套房分几套

根据南京市2017年6月21号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低标准的通知》表明,南京拆迁房屋总的补偿价格分别由土地价格、房屋重置价格、房屋折旧价格、房屋装饰装修补偿价格、附属物补偿价格、搬家费用、临时安置过渡费用和各项政策奖励和补贴来构成。所以在南京拆一套房屋需要根据上述的标准来进行一对一核算,每套房屋的补偿都不相同。

二、南京房屋征收相关补偿标准

1、房屋征收**低补偿标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低标准的通知》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和政策奖励标准的相关规定,南京房屋征收的**低补偿标准为45万元,如果被征收人在期限内搬迁将予以20%的安置奖励费用,45天之内搬迁完的将予以一次性奖励到位。

2、房屋征收其它费用补偿

搬家费:按照一平米12元来进行补助(补偿不超过220平方米)。

过渡安置费:按照每个月一平米6元来进行补助(补偿不超过220平方米),过渡期超过2年的,按照每个月一平米8元来进行补助。

提前搬家奖励费:按照一平米350元来进行核算。

文章小结:以上就是关于“南京拆一套房分几套”的相关内容解答,希望能够给有需要的朋友带来一些参考帮助。需要了解更多的关于房产动迁方面的资讯内容,请继续关注齐家网的其它相关介绍信息或者到当地权威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武汉拆迁分几套房

3套房子。

拆迁赔偿只能要3套房子共300平加20多万,或者光拿现金170万左右。

字面含义:拆,是指将土地上原有的建筑物或其他必需拆除物拆除。迁,是指对原土地使用者的暂时或永久迁移。

拆迁多少平方才赔两套房子

要看拆迁规划才赔两套房子。各地补偿政策差异很大,是被拆的是住宅的话,补偿一套不少于80平的住宅。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拆迁房赔几套房子算拆迁户吗

拆迁房赔1套房子算拆迁户。拆迁补偿是按房子的面积,与户口上的人无关。不管是国有土地的房屋拆迁,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被拆迁人是房屋所有权人,拆迁补偿是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与在被拆迁的房屋内有户口的人无关。

我有一处老宅子土地面积480平方,房屋建筑面积135平方,房屋要拆迁.请问如何补偿

首先你得有房产证上公认的有法律意义的合法建筑面积,否则面积再大也没有用.然后还得看你的建筑结构,1层的民房建筑和3层的建筑也是不一样的.

根据您描述的事实,尝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答如下,供参考:

**: 在这里,你描述的不是很清楚,关于你们家的房屋是城镇房屋还是农村房屋,通过描述还无法确定。

城镇的房屋的拆迁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

从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来看,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在性质上属征地拆迁的范畴,应适用土地管理法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规定。农村的房屋和城巾房屋在土地所有权性质、所有权主体、土地管理方式及拆迁安置对象等方面均有差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并不具有直接的参照性。

在这里关键的是确定,你们村集体的土地是否被征用,成为城镇规划范围内的国有土地。

第二: 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应当适用《土地管理法》以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三: 如果你们的房屋属于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

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以上是农村土地的征用以及城市房屋拆迁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你的问题,建议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征地拆迁的相关公告,文件,来判断你们应得的补偿。

征地、拆迁补偿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涉及的法律问题比较多,如果可行,建议咨询当地的律师或者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以上意见是根据您的描述和提问做出的简单回答,是律师的个人观点,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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