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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犯罪客体

来源:强奸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6-29 21:50:03浏览84次

强奸的犯罪客体

强奸罪侵犯的对象是妇女的性权利和不可侵犯的权利。对于非典型强奸,它也侵犯了年轻女孩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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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目标是妇女,包括18岁以上的成年妇女、14岁以上但未满18岁的未成年女孩和14岁以下的少女。对于非典型强奸,目标只能是14岁以下的年轻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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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的加重情节(1)强奸妇女,如果情况恶劣,强奸少女;(2)强奸妇女和许多年轻女孩;(超过3个)(3)在公共场所强奸妇女;(注:这是女人,不是年轻女孩;必须在公共场所公开;这里的公众不包括罪犯,一般也不包括受害..点击阅读

至于该妇女是否是我国公民,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或外国人或无国籍人,以及该妇女是否有体面的生活方式,是卖淫的女儿,或者是患有精神疾病或痴呆症的病人,这并不影响强奸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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