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取保候审的相关法律,取保候审的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取保候审作者:admin 时间:2020-07-09 20:40:05浏览90次

第六十六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写出逮捕批准书,连同案卷、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六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逮捕的审批,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六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后,应当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对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被拘留人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审批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

重大犯罪嫌疑人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多次或者集体作案的,审批时间可以延长至30天。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批准逮捕的书面请求后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

需要进一步调查,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