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刑事常识作者:admin 时间:2020-03-15 11:45:40浏览75次
纵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刑法》第114条,纵火、突水、爆炸、投掷危险物品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杀人、爆炸、释放有毒、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和其他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掷危险物品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第二种犯罪。放火、杀人、爆炸、释放有毒、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或者其他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任何人故意纵火焚烧森林或其他森林火灾应立案。超过2公顷被烧毁的林地是主要案例。林地面积超过10公顷,或者造成重伤、死亡,情节特别严重的。
《**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邪教组织成员以自焚、自爆或者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分别依照刑法关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百一十四条和**百一十五条**款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