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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罚第二次酒后驾驶加无证驾驶!!

来源:刑事常识作者:admin 时间:2020-03-17 10:06:58浏览125次

金瑛的律师

酒后驾驶:第91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予以处罚;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制其清醒,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取得新的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再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制其清醒,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任何人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任何人不得驾驶或者操作机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案情复杂或有疑问,建议您致电律师进行详细分析,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以避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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