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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缓刑作者:admin 时间:2020-06-08 16:27:02浏览129次

犯罪有多种形式,但未遂犯和中止犯都是未完成的犯罪形式。没有必要对未完成的成就进行惩罚吗?我们应该知道,未完成的犯罪只会影响量刑,但我们不承担刑罚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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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们必须了解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是什么?以下是五六懂法网边肖的详细介绍。

一、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犯罪发生后,在犯罪预备阶段没有犯罪未遂。犯罪中止要求在犯罪过程中必须放弃犯罪,即在犯罪准备或犯罪实施后,在犯罪实现之前必须放弃犯罪,这就可以构成犯罪中止。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的失败是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了行为人的初衷,即行为人想做却做不到。在犯罪中止期间,犯罪人自愿放弃了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这是出于他自己的意愿,也就是说,他除了什么也不能做。这是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

3、行为结果不同。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尚未发生。这意味着犯罪人没有完成某一罪行的所有构成要素,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发生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犯罪人完全放弃犯罪。犯罪中止自动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也要求犯罪人有效地防止其所犯罪行的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

4刑事责任不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适用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减轻处罚。缓刑犯的处罚比未遂犯轻。其目的是鼓励犯罪分子不进行犯罪,从而有效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免受犯罪之害。

二、犯罪未遂的特征

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这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的行为,是刑法规定的特定犯罪的构成要素。

行为的开始:指犯罪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规定的犯罪的某些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开始是行动的起点。我们应该从主观和客观的统一感出发:主观上,犯罪人的犯罪意志已经开始通过行为的客观实施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该行为的具体犯罪要件。着手的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确定着手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

开始犯罪的共同特征:

(1)犯罪时已经与直接客体接触,或者已经接近直接客体。如果你用刀指着受害者。

(2)开始犯罪的行为是能够直接导致犯罪结果的行为。如果你把枪对准受害者。

(3)开始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客体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是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对于结果犯,刑法的具体规定明确规定,结果犯以一定的重大犯罪结果作为其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应当以是否已经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作为犯罪成功的标志。比如故意杀人。

对于行为犯罪,刑法的具体规定明确规定,某一行为的完成是犯罪的构成要件,而法定犯罪行为是否完成则是犯罪成功的标志。比如强奸。

对于危险犯罪,刑法分则明确规定,造成一定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是犯罪构成要件的客观要件,以及它们是否构成犯罪的原因

(2)从数量上看,违背犯罪分子初衷的原因必须达到足以阻止犯罪分子继续犯罪的程度。因此,有些犯罪分子会遇到一些小障碍,如抢劫时遇到熟人,强奸时应受害人的请求中止犯罪,这应被视为自动中止。

三、犯罪中止的特征

1.行为人有中止犯罪的主观决心。在行为人能够继续犯罪并客观实现犯罪结果的条件下,他自动做出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犯罪人清楚地意识到他可以继续犯罪或达到犯罪的结果; 第二,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的自动选择; 第三,中止犯罪的决定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和完整的,而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包括害怕惩罚。由于其他人的劝说,他们中的一些人改变了他们**初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悔改,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其他人出于对受害者的同情,转而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不影响中止犯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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