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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犯罪客体是什么意思,法律上什么叫假释

来源:假释作者:admin 时间:2021-04-20 09:03:02浏览152次

和谐社会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刑罚的设置使公民敬畏法律的权威,无法跨越法律的界限。越过法律界限必然会受到惩罚,但如果有相应的悔过,可以获得假释,尽快回归社会。今天,五六懂法网边肖将带你了解在刑法中什么是假释

一、刑法中什么是假释

刑法中的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表现出真正的悔改表现,以便不再危害社会,在服刑期满后提前有条件释放的制度。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假释是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使用假释,将已经悔过的罪犯在服刑一定时间后,不需要继续被监禁和改造的罪犯放入社会,可以有效地鼓励罪犯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他们尽快回归社会,有助于将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

二、假释的特征

(1)假释以执行一定期限的刑罚为基础

假释是特定条件下的提前释放,所以必须以执行一定期限的刑罚为前提。只有在执行了一定期限的刑罚后,才能评价罪犯在服刑期间的表现,进而决定是否准予假释。

(二)假释是基于罪犯在服刑期间的悔改表现

一般情况下,犯人被判处刑罚后,他所判处的刑罚应该全部执行,只有服刑期满才能出狱。但如果犯人在服刑期间悔过,说明犯人的人身危险已经消除。在这种情况下,不再需要继续执行剩余的刑罚。于是,假释的问题就产生了。可见,假释是对犯人的一种激励措施。应该说,假释制度的起源和发展与刑法理念的演变密切相关。19世纪以前,刑事古典学派理论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领域占据主导地位。根据刑事古典学派的报应主义,惩罚罪犯是一种报应。处罚的程度应以犯罪事实的严重程度为依据,追求罪刑的严格对等与平衡。所以作为报应刑,就像债务一样,必须全额偿还,也就是刑罚必须全额执行,这既是对罪犯报应的要求,也是恐吓社会普通人的需要。19世纪以来,犯罪实证主义学派兴起并提出了教育惩罚的思想,认为惩罚的目的不是报应或恐吓,而是教育改造和矫正罪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犯人在服刑前表现良好,说明他已经得到了矫正,应该提前出狱。因此,教育惩罚思想为假释制度提供了理论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假释制度是教育惩罚思想的产物。

(3)假释取决于囚犯在试验期间的表现

假释的提前释放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在假释考验期内没有法定的撤销假释的理由。所以,假释虽然是一种释放,但和一般的服刑后释放是完全不同的。从形式上看,假释和刑满释放都是解除监禁和恢复罪犯人身自由,但性质上有区别。假释是有条件的提前释放,还有监禁和执行剩余刑罚的可能。

假释是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它能有效地鼓励罪犯服从教育和改造,积极悔改。以上是五六懂法网边肖整理的关于在刑法中什么是假释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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