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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案,敲诈勒索3到4万判几年

来源:敲诈勒索罪作者:admin 时间:2021-04-29 09:50:03浏览104次

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今天(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该局在全市组织了为期15天的“捕鼠”活动,逮捕了17名犯罪嫌疑人,破获51起案件。据报道,“猎鼠”专项行动主要是打击威胁未成年人父母、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据深圳市民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10月26日,深圳某学校多名家长收到“孩子被绑架”的勒索短信,短信上写着“要想孩子安全,马上往建行账户汇2万”。家长收到短信后,立即核实孩子都在学校上课,没有任何异常。

接到报警后,深圳公安宝安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介入此案。专案组的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除了敲诈这些家长外,还以类似的方式在深圳和中国其他省市敲诈受害者。专案组转到全国多个省市调查取证,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

拉“混混”为“虎皮”

作案手法

新华社深圳2月8日电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深圳市民负责人介绍了此类案件的作案手法。

第一种,犯罪嫌疑人给被害人打电话或者发短信,谎称被害人得罪人或者直接要求被害人往其指定账户汇款,否则会伤害被害人及其子女,从而勒索钱财。

二是犯罪嫌疑人打电话或发短信给被害人,声称自己是“某团伙”、“某协会”等非法组织,并声称知道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工作单位、学校、家庭住址、使用的车辆,以此威胁、要求被害人将钱汇到其指定账户进行敲诈勒索。

再次,犯罪嫌疑人给被害人打电话或发短信,谎称被害人的孩子在自己手里(查明孩子上学的时间),威胁被害人将钱汇到其指定账户进行诈骗。

第四,犯罪嫌疑人冒充学校老师,给被害人打电话或发短信,谎称自己的孩子在医院做手术急需用钱,通过银行转账要求被害人支付手术费押金,构成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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