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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的金额,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

来源:敲诈勒索罪作者:admin 时间:2021-04-29 20:28:01浏览106次

敲诈勒索罪的界定与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犯罪,但因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得逞的,是犯罪未遂。与既遂犯相比,未遂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目前确定敲诈勒索数额的标准是: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为“数额较大”,从1000元至3000元不等;敲诈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从1万元到3万元不等。

敲诈勒索是行为犯,犯罪条件是敲诈勒索数额达到法定的“大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大额”起点为1000元至3000元。敲诈勒索罪不是结果犯,也就是说,敲诈勒索罪的实现不是必不可少的要件。也就是说,他人是否真的有恐惧心理,被强制交付财物,并不影响本罪的认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所谓严重情节主要是指:敲诈勒索的累犯;敲诈勒索罪的惯犯;不知道他人犯罪事实,借机敲诈勒索的;利用他人的危险进行敲诈勒索;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敲诈勒索特别恶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其他严重后果等。威胁、勒索尚未造成被害人严重伤残或者死亡的,可以认定为敲诈勒索;被害人严重伤残或者死亡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认定为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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