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侵占罪作者:admin 时间:2021-04-29 15:24:02浏览130次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高级管理人员徐xx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21万元款项,以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徐xx,男,1971年5月14日出生,因涉嫌职务侵占罪于2006年1月17日被逮捕。
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徐xx在担任广州某饮料公司佛山地区高级销售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于2001年12月27日从南海平洲镇永华综合购销处收受货款共计人民币216,722元后,据为己有,挥霍无度。他的行为构成职业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徐xx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