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侵占罪作者:admin 时间:2021-04-30 11:10:02浏览100次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贪污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在处理侵占罪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侵占罪的数额问题
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侵占他人财产、遗忘物或者埋藏物的,数额较大的,才构成侵占罪。但是刑法和司法解释对“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的规定并不明确。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一般比较盗窃罪的数额标准,而最高人民法院对盗窃罪的“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设定浮动数额,授权省级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在浮动数额范围内设定具体数额。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将盗窃数额较大的定为1000元以上,数额巨大的定为1万元以上。
(二)、侵占罪中的其他严重情节
刑法和司法解释对侵占罪中的“其他严重情节”没有具体规定,学者们的观点也不一致。目前被司法机关接受的观点是,周道銮、张军认为“其他严重情节”是指侵占数额达到较大数额以上,具有下列情形:
第一,侵占残疾人、孤寡老人和残疾人的财产;
二是侵占他人重要的生活资料或生产资料;
三、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造成他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劝阻、拒绝交出财物的;
四是挥霍所占财物,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五,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不良情节的。
(三)、“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仅是决定侵占罪处罚轻重的主要依据,而不是唯一标准。
因此,在惩治侵占罪时,既要坚持以侵占罪的数额为主要依据,又要忽略其他情节因素,如犯罪动机、目的、犯罪手段、方法等,才能真正贯彻罪刑法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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