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故意伤害罪作者:admin 时间:2021-05-04 20:48:04浏览81次
一、刑法条文规定
《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伤、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故意伤害罪认定
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是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的认定需要以下认定:
一、轻伤必须由专门的法医鉴定是故意伤害罪的基础。
二、派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伤、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故意伤害罪具体量刑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一)因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可以在有期徒刑、拘役二年以下的范围内确定量刑起点。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的,在确定量刑起点时应当考虑伤残程度。
(二)因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范围内确定量刑起点。
(三)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造成6级严重残疾的,除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以外,可以在10年以上1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范围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对于每一次额外的轻伤,可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的监禁;每增加一次轻伤,刑期可增加三个月至一年;每增加一次严重伤害,可增加一至两年监禁。
(2)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每增加一级一般残疾,可以将刑期从一个月增加到三个月;每增加一级严重残疾,刑期可从六个月增加到一年;每增加一级严重残疾,刑期可增加2至3年。
(三)其他可以增加处罚金额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一)雇用他人实施伤害的;
(2)使用武器实施伤害;
(三)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一)犯罪后主动救助被害人的;
(2)被害人的伤害后果有多种原因的;
(3)基于义愤的故意伤害;
(四)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