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故意伤害罪作者:admin 时间:2021-05-04 22:16:03浏览120次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6周岁的人,应当承担犯罪的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234条明确规定了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其中,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上述规定,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无论情节轻重,如果被告人不具备法定减轻情节,必须判处死刑十年以上。
国内《刑法》第17条:1。年满16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就是所谓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这种犯罪行为称为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3.未满14周岁的人,对危害社会的任何行为不负刑事责任;4.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两个被告都要追究刑事责任,只能从法定年龄起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