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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故意伤害罪的司法解释,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法律规定

来源:故意伤害罪作者:admin 时间:2021-05-05 07:54:03浏览117次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健康的行为。(只有对他人造成轻伤以上的才构成故意伤害,轻伤)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伤、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被殴打或者侮辱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以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获取债务为目的非法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刑讯逼供或者以暴力强迫证人作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残疾或者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中心、拘留所和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殴打或身体虐待被监管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残疾或者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督人员指使被监督人殴打或者身体虐待其他被监督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破坏、盗窃公私财物的,除责令恢复原状外,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二条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三十三条

[相关司法解释]:

二、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许可为育龄妇女摘除宫内节育器,方法粗糙,危害妇女身体的,依照刑法规定的伤害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依法惩处利用摘除节育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分子的联合通知》 (1981210)

根据《刑法》第五十六条,对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如果t

需要准确把握故意伤害造成“严重残疾”的标准。参照1996年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立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工伤标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度残疾”是指下列情形之一:被害人身体器官大部分受损,器官明显畸形,身体器官中度功能障碍,造成严重并发症。残疾程度分为一般残疾(10-7级)、重度残疾(6-3级)和特别重度残疾(2-1级),6级以上视为残疾。严重残疾”。在相关司法解释出台前,可以参照《工伤标准》确定伤残等级。在实践中,只要达到“重度残疾”,就不判处死刑,而是根据伤害造成“重度残疾”的具体情况,考虑犯罪情节和危害后果,确定刑罚。故意伤害造成重伤、严重残疾。只有在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况下,才能考虑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尽管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3号,2000年11月15日)

第六条交通事故发生后,行为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隐匿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拘禁、暴力侵害国家工作人员造成残疾的,从重处罚。(《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 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8条)

二、司法人员刑讯逼供致人伤残的,从重处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第247条)

三、主管殴打体罚被监管人员造成残疾的,从重处罚。(《刑法》第248条)

最高人民法院 《刑法》 (1991231 法释 〔1997〕11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刑法》 (1990.10.20 法释 〔1999 1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1999.10。27 法〔1991 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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