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故意杀人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7-14 15:55:02浏览73次
2007年的**后一天,房山城关区谢蓓街一名19岁的女子李某在她的发廊被残忍杀害。2008年1月1日,房山警方正式立案,这是2008年北京**起凶杀案。12月13日,房山警方逮捕了犯罪嫌疑人胡某,并通过聘请专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画像,并秘密采集生物样本进行比对,破获了今年**起命案。
理发师杀死了他们的商店
去年12月31日晚上8点,房山城关区谢蓓街一家美发店的女店主李某被发现死在自己的后屋,衣冠不整,一部手机不见了。据了解,李某的发廊也经营按摩业务。她曾经和一些客人就按摩费用发生过争执。
接到报告后,警方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和走访,并获得了理发师对面监控录像上记录的信息。今年1月1日清晨,警方正式立案。根据初步调查,警方认定一名大衣领男子涉嫌犯有严重罪行,该男子当天下午在理发店前徘徊并进入理发店。他们基本上描述了这个人的特征:他35到40岁,1.68到1.75米高,并且熟悉周围的环境。
嫌疑犯的心理画像
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初步描述,专案组走访了房山城关及周边300多平方公里的方圆,并对2万多名符合犯罪嫌疑人身体特征的人进行了逐一调查。
为了对嫌疑人进行更准确的分析和定性,工作队前往上海寻找一名模拟肖像专家,该专家根据监控视频和另一名曾见过该男子的理发店服务员的描述绘制了该男子的模拟图像。与此同时,特别工作组要求公安部的犯罪心理学专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画像。所谓的心理画像是指通过分析一个人的行为来推断这个人的个性、性格和实施某种行为的条件。
据专家分析,当时天气很冷,但嫌疑人的衣领敞开着,表明他身体健康,是一名体力劳动者。在四处游荡后,嫌疑人进入了理发店,只偷了一部手机,这表明他并不是为了钱而犯罪,“激情犯罪更有可能,而且很有可能他以前喝过酒。
”罪犯偷窥并暴露了他的行踪。
今年11月17日晚,房山城关派出所接到一名妇女报案,称有人拿起窗户偷看她。警察到达了记者的住处,并封锁了这名妇女所说的“色情狂”该男子,胡xx,38岁,来自房山城关,于1992年被判故意伤害罪。获释后,他经常外出工作,很少呆在家里。然而,在警方面前,胡xx否认有偷窥行为,称自己碰巧在附近溜达。
由于缺乏证据,警方没有对胡采取强制措施。然而,当细心的警察询问胡xx时,他们突然想起了报道中涉嫌谋杀女理发师的店主。胡xx非常适合他的外表。在警方向上级报告后,特遣部队提取了胡xx的生物样本,并通过与犯罪现场提取的痕迹证据进行比较,确认胡xx是被搜查了近一年的嫌疑人。
12月13日,胡xx回国时被伏击的调查人员抓获。
经过审讯,胡供认了他的犯罪过程。事发当天,胡某某喝完酒后去李某的店里做按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