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故意杀人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8-09 08:10:02浏览123次
20日上午,福建省南平市“323”恶性杀人案二审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3月23日7时20分左右,郑某某在南平实验小学门口砍死13名学生,当时孩子们正在上学。其中,8名儿童死亡,5名儿童受伤。
目前,在医学专家的全力抢救下,五名受伤学生已全部脱离危险。3月26日,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郑xx移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于当日移送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3月2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向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月8日上午8时,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举行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派出人员出庭支持公诉。本院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郑某某辩护。
一审法院发现,被告人郑某某因多次恋爱失败,与同事、家人不和,对世界感到悲观,产生了杀害和选择小学生作为目标的恶念。
一审判决如下:被告人郑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郑xx表示将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