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欠款起诉作者:admin 时间:2020-06-13 16:09:02浏览115次
2006年2月8日,李去王某经营的商店转货时,因为现金不够,熟悉情况,李某在一张完整的材料纸中间写了一张借条,要求王某支付3万元,并表示一个月内支付。李某离开后,为了便于收藏,王某用剪刀将材料纸的四面多余部分剪成与其他文件一样大小。事后,因李拒绝还款,王以一张借据起诉。在庭审中,李声称已三次付清欠款。由于还款记录在借据上,他没有收回借据,而是被王扣款。
王没有权利再问他。在现实中,有许多拖欠纠纷,在这种情况下有许多相应的解决办法,包括谈判、调解和诉讼。当涉及到对欠款的起诉时,当事人应该知道一些关于诉讼的情况。接下来,边肖将向你介绍如何打赢..点击阅读
在这方面,提交人认为,王的申诉应予以驳回,理由如下:
**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主张所依据的事实。如果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本案中,由于王某提供的原始借据已被划掉,划掉借据四面的做法违反了常识,自然为李某的辩护提供了依据,对借据的权威性提出了质疑,也使法官对借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产生了合理的怀疑。
作者:曾玉峰,兴国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