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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证据有利于主张变更权抚养

来源:变更抚养权作者:admin 时间:2020-04-29 11:28:38浏览61次

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变更权?

关于子女关系的变更抚养,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他们可以依法变更。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

离婚后,子女抚养的权利被判给其中一方。原抚养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变更其子女抚养的权利。

1.10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生活在一起,而对方有抚养能力。

2.原抚养方患有严重疾病或因残疾不能继续抚养生孩子。

3.原抚养方未能履行其抚养义务或虐待其子女,或其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确实对其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二、法律程序

协议变更:如果双方同意变更抚养权利,且该变更对孩子的生活有益,您可以通过公证抚养权利协议来变更。办理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及申请人的账簿和记录;

(2)孩子的户口簿和出生证明;

(3)草案变更权抚养。

诉讼变更:变更子女抚养的权利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变更。

离婚后,如果一方要求改变子女之间的关系抚养,或如果子女长大后能够识别,并提出与另一方共同生活,应单独提起诉讼。离婚后,要求改变子女之间的关系抚养并不涉及原离婚案,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中子女问题抚养的判决或纠正,而是在处理子女抚养方面出现了原离婚案时不存在的新情况。因此,新的案件应单独起诉。

三、这有利于主张改变抚养关系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在某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应一方的请求改变子女之间的关系抚养。因此,如果您主张变更权抚养,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以下证据:

1.与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因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孩子的证据抚养;

2.与孩子生活在一起的一方没有履行抚养对孩子的义务的证据;

3.与儿童一起生活的一方虐待儿童的证据;

(4)与儿童生活在一起的一方确实对儿童的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证据;

5.10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生活在一起,并且对方有抚养能力证明;

6、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相关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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