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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可以自己买吗,流产可以走几次生育保险

来源:生育险作者:admin 时间:2021-03-26 16:12:02浏览90次

生育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通过国家立法,国家和社会为因生育而暂时中断工作的职业妇女提供及时的生活保障和物质援助。其目的是维护、恢复和改善生育妇女的健康,并通过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使婴儿得到精心护理和护理。

生育保险提供的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通常包括现金补贴和物质供给。现金补助主要是指对及时生育的妇女给予的生育津贴。一些国家还包括一次性现金补贴或家庭津贴。实物供应主要是指提供孕妇和婴儿所需的必要的医疗保健、医疗服务和日常必需品。提供的范围、条件和标准主要根据国家的经济情况确定。

生育保险的主要特点

1.生育保险的对象一般只包括女职工。因为生育给女职工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和身体健康损失,所以直接的赔偿人是女职工本人。有些企业还对男职工给予一定的待遇。但这些待遇都是企业行为,国家立法没有规定。

2.生育保险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补偿女职工生育期间的收入损失,而且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具有维护妇女和儿童健康的双重作用。

3.生育保险以执行国家生育政策为基础。

生育保险的支付条件和标准

1、生育保险缴费条件

生育保险是有条件缴纳的,不同国家规定的条件不一致,主要包括:

1)被保险人不再从事任何有偿工作,用人单位不再支付被保险人全部或部分工资。

2)缴纳的保险费必须达到一定的期限和金额。

3)被保险人必须达到一定的工作年限。

2.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1)产假。正常产假为90天,分为产前假和产后假两部分。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多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流产假标定为四个月,不足四个月的给予产假15~30天;超过四个月的,休息42天。

2)生育津贴。产假期间,国家对怀孕女工实行收入保障制度。立法规定,怀孕期间“不得降低女工的基本工资”。此外,还应支付国家规定的价格补贴。

3)劳动卫生保护。主要措施是: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孕期从事强度劳动和孕期禁忌劳动。也不允许延长正常工作日以外的工作时间;对不符合原工作条件的女职工,减少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工作;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准安排夜班工作,不准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允许女工在工作时间进行产前检查,检查时间视为出勤,生产配额相应减少。

4)护理治疗。婴儿不满一岁时,女工每班有两次30分钟的哺乳期。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宝宝,就增加30分钟,母乳喂养的往返时间也算劳动时间。母乳喂养期间,不得安排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母乳喂养期间禁止劳动的工人,不得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安排夜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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